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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29 May 2023

我对“诉讼案”的看法和希望

       *我对"诉讼案"的看法和希望* 
( 俞诗东 29-05-2023 )

     以13位砂拉越子民:多鲁斯卡丹祖曼.诺雅威.哈维亚吉纳法.泽麦亞烏吉.伯拉勇雅丹.加莱希勃.Yu Chin Liik.Chieng Kung Chiew.章杰玛邦.阿末阿旺阿里和乔瓦尼阿德利,(姓名摘自星洲日报)向古晋高庭申请废除1963立国契约的诉讼案,经一年多审理及多次展延后,终于5月25日宣判。
      (注明:第一次上诉时有13位原告,华族佔15.4%,其他伊班丶比达友丶馬来丶马兰诺族佔84.6%。在案件审理过程有两位伊班原告逝世,宣判日只有上述11位原告。我只知道伊班原告之一是Serijin Ak Ubong,谁会懂的另一位伊班原告姓名,望能将之记录载入史册)

    我有几点看法和希望与大家交流。

 *1,诉讼案是失败了吗?* 

    请看高庭法官亞历山大萧的判词:...."12名起诉人没有权利提出诉讼,同时也指有关的诉讼无法持续....砂拉越和沙巴是马来西亞的一部分,根据联邦宪珐,若要沙巴和砂脱离马来西亞,需要修改联邦宪法,而不是由民事法院决定"。

      砂拉越政府提出申请,要求驳回此案,理由是"高等法院无权执行或疲除像立国契约的国际条约"。

     根据上述判决,我的解读是:

甲,13位勇士上诉并没有錯,只是錯在是在马来西亚的法庭上诉,法庭无权接受。

乙,只是因为马来西亞的法庭(包括古晋高庭)旡权审理或废除像立国契約的国际条约。

      原告是无罪的。要付还诉讼费,(不是罰款,更不是赔偿)只是"过堂费"。

     结论是,诉讼是不被接受,不是失败。

 *2,提出诉讼的重大意义* 

     一,温利山律师带头以合法的手段从法律上挑战mA63的合法性,从法律角度揭示当年砂拉越人民反殖反马斗争的历史事实,这在砂拉越政治史上是创造性的,是要有很大的勇气和高智慧。

     二,13位砂拉越子民敢于挑战mA63的合法性,在当前的国內外形势下,无疑须要准备面对牺牲个人利益(包括坐牢)的考验。起诉马来西亚的合法性,这是砂拉越历史上第一宗。他们的壮举又一次为砂拉越人民树立了不畏强权的好榜样。

      三,根据马耒西亞的政治环境,要解决mA63是否合法,肯定须要经过国际与论什至国际法庭的介入,这次的诉讼已经为走向国际做了第一步准备。
      如果说''一个国家成立6O年內,没有遭到国内子民上诉法庭,这个国家就是合法的"。在温利山等律师的帶头下,已将砂拉越子民的反对声音,在马来西亞强行成立6O周年前,在古晋高庭在国际留下永不磨灭的纪录。也为延续将来斗争开创新局面。

       四,13位英勇子民的壮举,再一次告诉砂拉越人民,从法律上挑战mA63的非法性,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好比十年前砂人民刚刚揭示马来西亞联邦侵犯mA63权益时的恐惧心理,深怕会触及内安法令一样。我相信再过若干年,人们讨论mA63是否合法?也会像今天人们谈论争取和捍卫主权那么的习以为常。这就是先鋒作用的重大意义。

     我的希望是砂拉越新届选举很快就要来到,乘着诉讼案暂告一段落的时后,党中央应集中人力和物力,积极宣传教育组织群众的工作,争取新届选举到耒时,有所突破。

      从诉讼的判决中,清楚看到只有夺取或争取砂拉越政府,才有权力促使国会修宪,也只有充份动员砂拉越人民作党的坚强后盾,我们的斗争才有希望,這是重中之重。包括"诉讼"做为一种鋪助手段,也只有充份动员群众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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