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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8 November 2018

—————  2018-10-31  —————
John Jones 6:54 PM1514 联合国条规是什么?

百姓凭着什么合法又不会被对付的来完成独立??

砂拉越"独立理念”是什么? 根据什么?

我们先探讨砂拉越独立的权力,然后政治上如何去完成独立程序

一个殖民地,砂拉越,英国殖民地在1960联合国公布“去殖民世界宣言“时,就自动的拥有了独立的权力

1963年,砂拉越参与成立马来西亚,这是“去殖民独立程序“部分过程,这过程是在联合国去殖民C24委员会下的“托管制“进行,让殖民地与一个独立国家成立“联合邦”,砂拉越,沙巴,新加坡就是以这个“托管制“与独立了的马来亚共组“马来西亚联合邦,马来西亚的成立除了当时的政治局势的原因之一外,也是因为当殖民地人民还没有能力直接独立管理自己的国家的情况下而需要参与成立联合邦开始“自治“,从人民选出人民代表/议员与组织政府开始管理自己。

在马来西亚联邦政府方面,因为本来就是从马来亚演变而来,砂沙新托管在马来亚,所以,马来亚的国会,首相,以及其他重要的内阁部长肯定是马来亚掌控的,那么现在的问题是“砂拉越人在参与马来西亚55年后也经历了11次砂选举选出砂政府管理自己,政府部门官员都有砂拉越人民在服务了,砂拉越,砂拉越人民什么时候觉得自己可以独立的时候就可以在砂议会通过“独立法案“宣布独立,砂拉越人民决定独立的权力就是根据联合国去殖民世界宣言下的第1514号议决-人民“自决权“,也就是砂人民选砂议员的权力。

政治上如何完成独立程序

- 砂拉越在政治上被马来亚操控
- 砂议员都是国阵Gps希盟的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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