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Powered By Blogger

Friday 26 February 2016


群英会  2016年02月25日 | 作者:林建荣

集体狂飆

从近日引起议论的在吉隆坡寻找適合路段封路,让飆摩哆族狂飆,到之前建议对吉隆坡市中心乐天广场方圆2公里范围內,发送食物和施捨金钱的佈施者,罚款150令吉的言论,显示当权者在政策规划上,不只没有远见,更反映出其治理能力,严重的低落。

飆车现象,特別是马来社会的青少年飆摩哆行为,存在已久,过去也曾有部长高官,甚至有王子不久前,建议设赛场,让飆车族在安全及不危害他人的情况 下,在场內竞速。这些建议背后,不管是要收编或控制飆车的现象,也等于是將非法赛车合法化,对当局多年来推动道路安全运动,以减少车祸率居高不下的努力, 背道而驰。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样的放纵建议,一旦获得接纳,不只会带动起各地的飆车活动,也可能进一步牵引出更多问题,如隱藏在飆摩哆活动后的帮派、贩毒等行为?

如果进一步从青少年次文化角度来审视飆车现象,就可发现,飆车吸引人的所在,是其刺激及反叛的特性,飆车一族不只可在大道/公路高速行驶、竞速和炫技,更可藉著集体的狂飆,或者械斗、霸凌来获得认同、地位和展现权力。

这可从飆摩哆/车一族过去的猖狂、目无法纪的横行现象,显示出来。因此,当局的这样建议,又能保证会有多少飆车一族,会安份守己的在指定的道路上飆车?

飆车现象及形成,跟社会风气及制度脱离不了关係。尤其当局以维护城市景观,拒绝街上的乞丐、流浪汉、猫狗时,却试图以封路让道给飆车族狂飆,不只是在掩盖执法单位的执法不力,也折射出当权者的一种价值观,只以权力的大小,决定公共空间分配,包括道路的使用。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