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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1 January 2023

温故知新 路在脚下

新年献词:
温故知新 路在脚下
( 31-12-3023)

各位亲爱的砂拉越同胞,

多彩的2022年已过,缤纷的2023年已经到来。我愿在此,向所有砂拉越同胞们,恭祝2023新年快乐,并预祝春节愉快!

在这2022岁末,安华新政伊始之际,我和同胞们交流《如何恢复MA63 及拿回参组马来西亚而丢失的主权》这个课题,希望能抛砖引玉,希望有更多有识之士,更深入探究和进行索权。

我同意「温故知新」的道理,我认为从历史,从法律,从事实h上,可以从两个大方面来探讨,即是 从历史事实的回顾来看,和从现在的时局状况来看。

我认为,第一) 认知当年的历史事实。

历史的发展,证明当年砂拉越人民联合党反对马来西亚计划,并在呈给联合国调查团备忘录里明确写道:反对 ”大马计划” ,反对把砂拉越纳入马来亚,变成马来亚的第十四州的论据是正确的。历史的发展 ,也证明「马来西亚计划是英国与马来亚用欺骗和镇压,强行炮制的,换汤不换药的新殖民主义」的论点是符合历史实际的;也证明当年指出英国伙同马来亚,与其代理人等,在伦敦签署的所谓的MA63 (Malaysia Agreement 1963 )是一个预设的陷阱骗局 的历史判断是正确的。

对於马来西亚计划是英国与马来亚用欺骗和镇压,强行炮制的新殖民主义产物,年纪在六十岁上下的人,大都有亲身体会。

在欺骗方面。东姑在当年各场合回应人们质疑大马是新殖民主义时,一再宣称大马计划是五个邦国平等伙伴地位的共组联邦;一再宣扬马来亚如何又如何进步,参组马来西亚就会得到马来亚的帮助,过上和马来亚一样繁荣富裕的生活等。然而,59年了,两三代人过去了,砂拉越不但没有得到平等伙伴地位,反而日益陷于更深的困境。

在镇压方面,有 a )先后上万个砂拉越人民被逮捕,b) 数万个群众被驱离家园,被逼进入古晋三个华族移置区,拉让江四个移置区, c) 约三千个爱国志士先后被逼上梁山,d) 约八百热血青年壮烈牺牲 ....... …。

这里,我补充说明,所谓马来西亚计划实际上是一个预设的骗局。我也从几个历史事实来证明:

1)英国违背承诺。

英国在1945年,趁着日本在太平洋战争的失利,象征式地派些兵空降来砂拉越内陆地区,要前来收割胜利在望的果实。日军投降后,英国却开来天价的“光复砂拉越军费”。1946年乘着维纳布律克无力偿还军费,及家族内部失和而灰心失望的时候,以一百万英镑,强行从维纳布律克手中“让渡”获得了砂拉越。在1946年砂拉越马来族同胞强烈反对让渡声中,强行以“让渡” 之名霸占砂拉越时,英国承诺在以后会给砂拉越独立。1956年,也确实在准备安排给砂拉越独立。196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1514、1541决议案《去殖民化宣言》,作为创会国兼常任理事国的英国也自然签了字。然而,英国最后却变卦,把砂拉越当作 “礼物”(解密电报原文用词gift),送给了马来亚。这是英国对砂拉越的背叛承诺!

从解密文件里,我们可以看到英国早在1956年时的殖民部大臣,就在处理从苏伊士运河以东撤退后的计划,就在安排给北婆罗洲、砂拉越、汶莱、新加坡、马来亚五邦先后独立,然后再组成一个小共和联邦,以抵挡来自北方的威胁。马来亚半岛就在1957年8月31日获得独立。在这同样政策下,以争取独立自由为党宗旨的砂拉越人民联合党也在1959年年中申请几天后,就获得砂拉越殖民地总督的批准。随之,SUPP 就最快速度地推进独立运动,并取得巨大成绩。然而,英国却在随后一任殖民部大臣桑迪斯接手后,应东姑的要求,把砂拉越当作“礼物”, 送给马来亚,彻底违背了1946年对维纳布律克和砂拉越人民说的(给砂拉越独立自由)的宗主国尊严承诺。

2)英国明知故犯, 安排签署国际契约。

英国是日内瓦公约签署者之一,英国不可能不知道日内瓦公约里有关国际契约签署国的法定地位条文所规定的:契约签署国必须是具备有国家主权地位者。维也纳公约里的国际契约条文也明确规定,宗主国不得和尚未获得独立的殖民地一起签署国际契约。

众所周知,1963年7月9日在伦敦签署马来西亚协议时,只有英国与马来亚联合邦是独立主权国家。沙巴、砂拉越、新加坡都还是殖民地。况且,当年的砂拉越立法议会,也不曾讨论和通过委派某某人去伦敦签国际契约的事。所以,这份国际契约从一开头就是一份非法和无效的文件。

1963年去伦敦签合约前,砂拉越政府律政司( The colonial Attorney-General of Sarawak Mr. PEH Pike )就写信给英国殖民部, 提醒英国政府,由于砂拉越还未独立,还是英国殖民地身份,不具备法定地位和宗主国英国签订马来西亚契约,如勉强签署契约,将来若有申诉,就可能导致此契约无效。

然而,英国和马来亚最终还是不顾律政司警告,明知故犯,强行签署马来西亚协议。


第二)温故知新

回顾了悲痛的 历史事实,再来看应该怎么做?

我认为,

1)再看看历史事实,对我们今天的路应该怎么走,是有益的。

A) 《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的依据《IGCR政府级委员会报告书》的负责人连斯顿勋爵,在回应询问“为什么没有在协议里注明可否分离的事” 时 说:他们(沙巴、砂拉越、新加坡)是自愿共组联邦的,他们自然有权力可以自愿离开,这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所以不必多此一举去在协议里注明这一条。

B) 1963年砂拉越前总督爱贝尔在回应相关提问时,回应说:他们是自愿地联合,当然他们有权自愿地离开。

C) 东姑在1963年7月9日伦敦签署协议回来吉隆坡后,於7月中回应相关提问时,回应说:他们是自愿来共组马来西亚,如果他们将来有一天,发现参组马来西亚对他们没有带来任何好处,当然他们有权利自愿离开。

D) 前首相马哈迪在2018年5月9日二度任相后,到美国参加联合国大会期间的一次晚宴上回答记者提问相关问题时说:他们(沙巴、砂拉越)有权这么做(离开马来西亚),但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而只是要求拿回更多一些的自主权。

这四位前政治领袖和重要官员都明确回答了路在哪里,在五十九年后,日益陷入困境的今天,沙巴、砂拉越应该走什么路,大方向上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

2) 安华的庄严承诺

2022年11月19日联邦国会大选之前,安华对媒体发言宣称:一旦他执政任相,无需协商,即刻还回MA63 全部权利。(也有媒体用词是:无需过多协商)。

我们亲爱的母亲国砂拉越已经蒙难,陷入困境近六十年了。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认为,应该勇敢地踏进上面提到的四位(连斯顿勋爵、爱贝尔、东姑、马哈迪 )政治领袖与高官回答中所指出的路。这是我们作为砂拉越儿女的责无旁贷的天职。而同时,新首相也已经庄严宣告:「无需协商 ,立即还回MA63全部权益」(也有媒体译为“ 无需过多协商” )。

姑不论1963年协议合法否,就以此契约有效来说,联邦宪法也承认三邦是平等伙伴,砂拉越首席部长也改称「总理」了。 接下来,联邦当局,就应该还给沙巴、砂拉越平等的联邦国会议席;还给油气全部拥有权 ;还给原本的领海(而不是被剥夺了剩下3海里);还给金融银行主权;还给公务员婆罗洲化权 ,..... 等等。

温故知新,路在脚下,砂拉越政府和所有子民应该理直气壮地向联邦政府申讨回原本就属于砂拉越的主权,而不是乞求联邦下放一点一滴的“自主权”。2023新年伊始,希望联邦政府遵照落实首相安华庄严承诺,希望砂拉越政府勇敢踏步前进,即拿回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全部主权。我相信,这也是全砂拉越人民的共同希望献给亲爱的砂拉越母亲的话吧!余清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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