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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13 March 2020

Robert Pei, SSRANZ的主席写给英国首相,Boris Johnson的一封公开信


Robert Pei, SSRANZ的主席写给英国首相,Boris Johnson的一封公开信
内容道出当年英国政府如何串通马来亚政府重新殖民沙砂两国。本来,英国政府要负责让沙砂两国独立。可是,他们对沙砂两国的天然资源充满着野心,因此,就利用马来亚政府去殖民化沙砂两国,希望能够从中获利。沙砂两国在马来西亚联邦(如果MA63是有效的)遭受不间断的掠夺,剥削,打压和霸凌造成今天如此贫穷不堪的地步。英国政府明明知道MA63是非法的,却在1970MA63 这非法的契约拿去联合国注册。既然,英国对1984年(英中条约)是有负起责任,怎么说对MA63协约,亲自拿去联合国注册的协同,却拒绝负起任何责任呢?



P.O. Box 132 Post Office, South Melbourne Vic, 3205
25 February 2020
The Rt. Honourable Boris Johnson
Prime Minister
Office of the Prime Minister
10 Downing Street
London SW1A2AA  UNITED KINGDOM
boris.johnson.mp@parliament.uk

Dear Prime Minister

前英国殖民地砂拉越和沙巴寻求独立
          我们以下联署人是代表非政府组织,政党和来自沙巴和砂拉越个人,针对砂拉越和沙巴(前英属北婆罗洲)在1963916日在紧急情况下被马来亚联邦吞拼,人民的自决权遭到剥夺感到关切。
          我们祝贺您和英国人民在2020131日从欧盟成功脱离重新获得独立。 脱欧后,英国人可以拿回金融,经济,边界,保安和税收的主权。你们为其他人树立了重要榜样。
          来自沙巴和砂拉越所有种族和信仰的婆罗洲人民也希望能够脱离马来西亚并实现独立,重新夺回其领土,事务,经济和命运的控制主权的自由。他们希望英国政府协助他们寻求独立,因为是英国政府将沙巴和砂拉越移交给马来亚联邦,纵容[马来西亚联邦计划]拼吞沙砂两国,所以英国政府要负起这个责任。 
          马来西亚不是自然而然的人民结合 (是经过特别策划所组成马来西亚) 因为它是根据紧急法令,非法成立和统治沙砂两国将近50年是依据无效的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MA63)。马来西亚,这殖民统治者完全不以殖民地人民的意愿去治理,因此这是不合法的联盟。 
          沙砂两国人民是如此被马来亚外来者灾难性且无理的打压了50多年,这完全阻碍了他们发展成为国家。自1960年联合国去殖民化宣言以来,许多其他国家都获得自由和独立,不受于外国统治。
          从马来亚接管沙砂两国之后到今天,从社会,经济,政治或法律角度去衡量,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说明沙巴和砂拉越可以继续留在马来西亚联邦的。 MA63(如果是有效)马来亚多次故意违反1963年成立联邦的原则,而告终。

伪装维护MA63 是延续联邦的唯一基础
       首相先生,鉴于过去56, 有无可反驳的证据显示马来亚重新殖民化沙砂两国。在这非法的联邦,又种种可恶迹象迅速退化为有功能障碍,腐败的种族隔离状态中,此事现在您不能简单地驳回说这不再是英国的责任或英国司法管辖权或它是马来西亚的内部事务。

       
        1970年,英国政府意图将MA63协议在联合国注册成为的联合国际条约所管辖和受国际法所管制,以致英国也须受MA63的约束。英国注册MA63 也获得当时在沙巴和砂拉越的殖民大臣邓肯(Duncan  Sandys)的承认。在19639月,关于沙砂事件邓肯在电报致给 乔弗里·托里爵士(英国马来西亚高级专员)(引用):已将主权移交给马来西亚,以遵守伦敦的条件协议,对于任何违反这些条件的行为都将构成违反与英国政府达成的协议,并且英国政府在这件事上,有持续的利益关系
          首相先生,在法律上,我们被告知,英国马来西亚联邦计划,马来西亚违反了英国的国际法律责任义务:即无条件去除殖民沙巴和砂拉越,让沙砂两国根据联合国第1514号决议获得独立。英国马来西亚联邦计划是违反人民的自决权和真正自由表达是否选择沙砂独立或参组马来西亚联邦的意愿和独立性 (根据联合国GAR 1541),还有马来西亚1963年协议从头开始是无效的,
   所以,完全没有约束力。英国和马来亚政府串通破坏第1514号决议通过并以非法手段干涉两个殖民地的独立进程,压迫人民在承受压力放弃独立并接受马来西亚联邦的提议。
          两国政府秘密谈判后,于1961527日宣布所提议的联邦。 1962731英国-马来亚Anglo-Malaya)签署秘密协议 建立马来西亚联邦协议 在英国解密的殖民文件记录中就记录这种共谋。在这沙砂两个殖民地,没有进行任何公投,客观地调查衡量人民对马来西亚联邦计划的愿望和意愿。他们利用人民的政治不成熟来操纵了人民,这是违反联合国的要求。他们只是以 保证,保安作为自治,安全,发展与进步担保,说服沙砂两国人民来支持新的殖民计划。这是违反联合国第1541号决议赋予人民自由决定是否参组联邦。 
          英国政府的马来西亚计划与北婆罗洲或砂拉越的独立无关。这是英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计的一部分,目的是创建“ Pax Malaysia”,这是Pax Britannica的一个分支机构。在冷战中的顾虑,为了巩固其东南亚殖民地战略利益,特别是要控制和开采这两个殖民地的石油资源。
          1942年首次讨论该计划时,当时拥有主权独立的砂拉越政府拒绝了将砂拉越纳入马来亚联盟的提议。战后,英国政府按照其计划,于1946年建立了马来亚联盟。同时,英国吞并了沙砂两个殖民地,并承诺让沙砂两国实现独立,并具体的承诺,不将砂拉越纳入马来亚联盟。砂拉越人非常强烈地反对英国吞并直到1950年。 
          吞并是违反英国在战时1939-1945年《大西洋宣言》所提倡的自决权的立场,这是《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人权宪章》的前身。在与美国的联合声明中,两国同意不从战争中获得领土的利益,并且他们反对任何违反有关人民意愿的领土变化和更改。两国还同意支持在战争中失去自治的国家恢复自治。

2.然而,继1960年联合国宣布去殖民化宣言之后,英国便利用恢复
     马来西亚联邦制度的想法去做去殖民化计划 尽管婆罗洲人民反对。因此
     真正婆罗洲领土的独立却转变为新殖民主义计划的大设计;由此英国割让  
     这两个殖民地与其盟友马来亚。因而建立马来西亚是非法的并且违反联
     合国GAR 1514 要求无条件的让殖民地人民独立的。这整个过程由英国政
     府所操纵的。
       已故马来亚首相Tunku Abdul Rahman坦率地描述了对英国否决沙砂两
     国独立:是的,1963年他们[英国人]给了我们砂拉越,沙巴和新加坡国
     家,还有其他东西 [随着马来西亚的成立]。英国人本可以让新加坡,沙巴
     和砂拉越获得独立,但他们没有。相反,他们将这些国家交给了我们。

摘自2016年出版的Abdullah Ahmad’s 的书与Tunku Abdul Rahman的对话。)
       当英国正式转让北婆罗洲和砂拉越给马来亚时,就确定了“英国-马来亚”1962年秘密协议去成立“马来西亚联邦协定”。英国发起的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是在紧急情况之后的背景下完成这协定。当时1962128日汶莱起义反抗 ,以及大规模逮捕和未经审判便拘留反马来西亚的砂拉越的异议分子并诬蔑他们为共产党份子 就如此否定他们要求独立的权力。
      在英国放弃沙砂两国并把归属婆罗洲殖民地的主权和管辖权在1963年移交给马来亚之后,这种压制局势继续存在。一党专制的马来亚统治十分严厉对待沙砂两国,自1963年起一直以紧急状态法令维持着, 包括1963年《内部安全法》)在2011年才取消。
       在此期间,任何反对或质疑马来亚的残酷侵犯沙巴砂拉越MA63权益和权力的沙砂人民都要面对残暴的对待和未经审判的拘留。从1963起很多人包括沙巴政治人物杰弗里·基廷根(Jeffrey Kitingan)博士在1990年被扣留。这情况让联邦政府实行中央集权通过执政党联盟来完全控制婆罗洲国家。剥夺了沙巴和砂拉越真正的民主,自治和自主的空间。马来西亚联邦已失去了意义。
      此外,我们被告知MA63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因为英国和马来亚政府  不怀好意与北婆罗洲和砂拉越签订的多边条约,明明知道殖民地非主权国家,是没有法定能力签署国际协约,根据国际法达成的协议。这一点也不奇怪
1963年的《英国马来西亚法》和《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均未将MA63视为成立 马来西亚的创始文件。因此,马来西亚联合邦,事实上是非法,通过这手段殖民沙巴,砂拉越和新加坡。
       Mr. Fenner Brockway MP议员在1963719日在下议院法案辩论“马来西亚法案”中所指出的,转让是仓促和不正当的。他说:该法案应在星期五通过,其政府打算在今天完成这些阶段。无论我们对马来西亚有何看法,我都不认为任何人都可以怀疑这会产生重大后果……..我不认为这是政府或本议会值得荣誉,能够在一天中完成MA63所有阶段中的辩论,以及在有如此众多非会员参与的一天中……过关。
       关于1963年《马尼拉协议》的全民公投条件,芬纳·布罗克韦(Fenner Brockway)说:我了解乌坦特U Thant对此事已有所了解,并说他将需要大约四个月的时间进行全民投票,以征询该国人民的意见,但是我们在这里建议从现在起以少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能完成成立“马来西亚”。
         仓促的英国决定造成对马来西亚的沙巴和砂拉越人民在经济上受到了深远的影响和重大的后果。人民在马来亚高压紧急法令将近50年(从1963年到2011年废止)统治下严重被掠夺和剥削。在必须用紧急法令和法律统治如此长时间,其严重违反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人权,因此该联邦的合法性是受到质疑的。
          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在紧急状态期间多次故意违反MA63,改变了当初倡导的民主和世俗多元文化联邦的概念和协议的目标,并完全毁灭国际协议(如果MA63是有效的)。
          这是违反了MA63的目标和精神,将马来西亚联邦变成中央集权统一的国家,并执行马来亚计划,以马来亚化来殖民砂拉越和沙巴。
          新加坡于1965年退出联邦,从此就造成沙巴和砂拉越被马来亚化了。同意分配34.8%的联邦议会席位给新加坡,沙巴和砂拉越是一个决定性因素让婆罗洲人民减缓对马来亚统治支配的恐惧并说服他们接受联邦成立。 这项安排的原意是防止马来亚州占2/3的多数统治支配以及为了避免在任何宪法修正案中影响其权益和权力。但是在新加坡退出后,马来亚违反了MA63设立的保障措施,即坐拥新加坡席位,而不是按照商定的MA63条件将其分配给婆罗洲州州属。这大大影响婆罗洲的沙巴和砂拉越阻止马来亚做任何联邦宪法修正案。
        新加坡在1965年退出联邦的原因是与当时的巫统执政党在马来西亚的世俗和多元文化性质上存在不可调和的分歧。这体现在它拒绝接受新加坡对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的要求,以及联邦制国家, MA63联邦权益和权力的问题。同样的,它也是抵抗类似课题像马来亚化而导致砂拉越首长Stephen Kalong Ningkan1965年被不合理解雇。沙巴首长唐纳德·史蒂芬斯(Donald Stephens)被逼辞职。
          实际上,婆罗洲的两个州政府再次提出了1960年代许多基本的联邦问题和不满。在2018年大选之前和之后,两个州政府都已开始与联邦政府进行谈判,以恢复和实施MA63过去50年来夺走的权益和权力。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即当1963年的联邦条款和条件在2020年仍在谈判中时,当时对MA63 联邦和沙砂两州是否有任何共识?
       但是,在签署和盖章的条约经过5年的谈判之后,几乎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决议。                        
           在联邦成立56年后,还要再次谈判有关砂拉越和沙巴的MA63权益和权力,并且还成立了一个指导委员会,负责调查被侵犯的权益和恢复以及砂拉越作为平等合作伙伴的地位,这表示联邦政府承认,马来西亚的成立是违反和不遵守国际法规定。因此,我们可以断言的,根据国际法,MA63并非真心诚意有效地协定,因此它是非法联盟。

(砂拉越Parti Bumi Kenyalang主席在致英国政府的信中,20191219日)。
          实行马来亚化而不是婆罗洲化(自治和自主)为了加强对沙砂两国人民和经济的直接控制,这与英国宣布的意图以马来西亚独立”“取消殖民沙巴和砂拉越的意图背道而驰。他们经历有系统的废除给于保证的” MA63权益和权力,以及人们担心可能会发生的社会经济,政治权力和自由的丧失。

b)  第二次拒绝参考沙砂人民的意愿是在英国同意马尼拉协定条件时,联合国
     代表随意采用评估方式来检查沙巴和砂拉越人民意愿参组马来西亚来代替
     公投。
 
     1963年的《马尼拉协议》(MA63签署后22天,由马来亚与印尼和菲律宾
     ,于1963731日签署)旨在确保婆罗洲人民能够行使自
     决权力,以自由和真实地表达其意愿,根据UN GAR 15141541选择马
     来西亚联邦或沙砂两国独立。
       
     英国和马来亚政府同意马尼拉协议的条件,即是承认MA63未遵守上述联
     合国决议。

     英国殖民大臣邓肯·桑迪斯(Duncan Sandys)在196382日给东
     姑的备忘录中说:我很高兴从这份报告中获悉,您要求我们的代办处,今  
     天早上向我们发送该报告,表示您坚决反对印尼要求马来西亚为成立
     前全民投票。如果由于全民投票而推迟了马来西亚国庆日,那将在整个地
     区引起疑虑和不确定性,并会鼓励每个人重新思考。”

     他还驳回了联合国评估的提议:
   如您所知,我们非常担心推迟成立马来西亚的可能后果。如果您认为有必
     要联合国秘书长代表在831日之前访问北婆罗洲和砂拉越,我们
     会同意,即使您和我们自然不会认为这种草率的评估观点会比最近两地的
    选举结果更可靠”。
          邓肯·桑迪斯(Duncan Sandys)提到的选举是19634月至6月在沙
    巴和砂拉越举行的地方议会选举,这是英国政府建立的间接三层选举制 
     度。但是,它选择不利用现有的选举机制来协助联合国对马来西亚问题进 
     一人一票公投,因为担心这样做可能不会取得预期的结果。
          东姑已与印尼和菲律宾进行了会谈,导致签署了《马尼拉协定》,显然
     已同意进  行全民投票,但后来坚决否认这一点,并公开反对任何公投。然
     后,英国  和马来亚政府不恰当地将协议成立马来西亚之前,公民投票
     意图转变成民间评估。
           英国政府在得知联合国赞成英国的计划后,同意将联合国的评估作为
     新方法。它拒绝举行全民投票,原因是联合国建议组织全民投票需要4个月
     的时间不符合商定的MA63马来西亚日日期。因此,人们再次被剥夺了在
      全民公投中就马来西亚问题自由选择的权力,为了方便马来西亚计划的发
      起者,沙砂两国人民的命运必须遵守他们的时间表。
          联合国评估本身从一开始就遭到妥协,而且不健全,因为有证据表明联 
      合国官员和马来亚高官共谋确保结果有利于英国的观点。
           在选择联合国评估小组之前,邓肯·桑迪斯(Duncan Sandys)于1963
      89日从纽约发送电报,通知伦敦外交部,他们被告知联合国精选之
     小组应从我们的角度出发,创造正确的结果
                    然后,英国和马来亚政府最不恰当地抢先了联合国的评估,将1963
      8 31日的马来西亚日宣布日期修改为1963916日,而不是等待
      两个联合国小组完成工作之后才确定新的日期,因此视联合国任务无
      关重要。
 该行为似乎确认了桑迪斯(Duncan Sandys)电报中预先确定的评估结
      果。联合国调查团不反对先发评估,而是默认遵守时间限制,从而进一步
      损害了调查团的客观性,公信力和独立性。
           联合国调查团在不到三周的时间内完成了评估(根据不可靠的
      Cobbold报告),印尼将其视作草率民意测验。确实,这
      重大后果的事件是如此敷衍且任意地处理的,并没有对人民的意愿进
      行充分,适当和仔细的评估。这种事件只能通过全民投票而不是分阶段进
      行评估调查。

(c)  汶莱可以自由选择不加入联邦。此外,在1962年,汶莱人民推选汶莱人
      民党以压倒性胜利,在民主的平台上拥护独立和拒绝马来西亚计划。该党
      后来被英国特别部队阻止成立新政府所激怒, 因此在1962
      12月,他们起义反马来西亚。

(d)  英国政府不反对新加坡举行全民公决,不过其人民只能选与马来亚合并,
       别无选择,因此已故李光耀总理称其为霍布森选择(Hobson’s choice).    
       在沙巴和砂拉越,这种沙砂两国全民公投决定是否独立或参组马来亚的自
       由选择完全是被剥夺了。 因此,沙巴和沙拉越是被强迫参组大马来西亚
       联邦计划。这引发起一个很纳闷的问题:为什么英国政府在1963年之前
       和之后允许其他殖民地举行独立公投,但是,就是拒绝沙巴和砂拉越独立
       公投。
 
 因此,与一般叙述相反,该马来西亚联邦不是在全民意愿同意下,自由而和平地建立的。 1963916日,在汶莱起义反马来西亚之后,还在武装冲突中,紧急状态下宣布马来西亚成立。这起义提供马来亚政府大规模逮捕反马来西亚砂拉越爱国者的籍口和理由,因此创造了恐惧和不安全的状况,利用污蔑砂拉越爱国者的武装斗争对抗做反面宣传,以引起舆论,让砂拉越人民觉得要支持马来西亚联邦来稳定政局。菲律宾对沙巴主权的索赔至今尚未解决。该宣言(Manila Accord)遭到印尼和菲律宾的反对,理由是马来亚违反了《马尼拉协定》,他们拒绝承认马来西亚。这导致冲突(Konfrontasi升级。英国和英联邦武装部队在婆罗洲作战直至1970年,以确保北婆罗洲成为马来西亚Pax Malaysia 
          事实仍然是,人们无法在全民投票中自由决定是否参组马来西亚联邦问题。这完全没有考量民众的意愿。

3.违法对象:
根据国际法,利用移交方式本身真正目的就是非法的,因为这是出于捍卫英国本身权益策略目的,如上文所述,维护并捍卫英国对Pax的利益,而不是根据联合国GAR 1514解放殖民地让沙砂两国获得独立。           
       殖民解密的文件显示,该策略计划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就已经形成。事实上,成立马来西亚的概念已经在该领土上以非官方的方式讨论了很长时间,但是两年前提出时,其动机是策略性的。(在1963719Fenner Brockway在下议院的《马来西亚条例草案辩论》中所言)。

4.  不遵守其他国际法原则:
订立国际条约MA63违反了许多其他国际条约制定的公约,包括不真诚地作设定MA63,英国政府违反了其公开庄严的承诺,即不将砂拉越纳入马来亚联盟而是让砂拉越独立,而不是采用不当手段打压和强迫沙巴和砂拉越人民接纳马来亚联邦。并在1962128日汶莱反成立马来西亚起义后,在紧急情况和不断武装冲突下制造了MA63

5.  马来西亚概念的欺诈性和多方面失实的陈述:
1961年宣布的联邦结构以组成马来西亚联邦的5个国家的概念基本进行了两次更改。由于汶莱拒绝签署MA63,最终在1965年将其缩减为4个国家,直到1965年新加坡退出,又将其缩减为3个国家。当5个联邦减缩成3国时,马来亚和英国没有管理这变动后所带来的冲击。 三国联邦和英国没有重新评估或重新协商旧MA63协议条款和拟定新MA63条款的而做必要的更改。
            Lord Lansdowne 26/07/1963在英国上议院辩论马来西亚协定时,这么解释 "婆罗洲人民担心马来西亚的计划是重新殖民他们,他们将被马来亚统治。决定性因素说服这两个殖民地放弃独立理念并接受马来西亚联邦是该协议有否决马来亚能够以三分之二多数修正联邦宪法。这是通过分配3个联邦34.8%的议会席位来实现的,并为了避免影响其权益和权力的宪法修正案。       
        Lansdowne勋爵于1963726日在上议院的马来西亚法案辩论中对此进行了解释:马来亚善意的表示同意,当时三个邦国的总人口有1000万,人口中有百万的婆罗洲国家应该在马来西亚联邦议会的159个席位中拥有40个席位,这是说服婆罗洲领导人接受这样三邦同等伙伴地位的安排而非收购的方式参组马来西亚。

该席位分配已适当纳入联邦宪法。
在新加坡退出时,联邦政府特意违反了MA63的规定,剥夺了新加坡的15个议会席位,而不是公平将其分配给沙砂两邦国,并阻止它们否决的投票权。因此,从1965年开始,联邦政府就能够逐步取消沙巴和砂拉越根深蒂固的MA63权力和力量。
          如果MA63有效,它因被新加坡退出而失效,因为新加坡与马来亚的合并为了英国战后巩固东南亚利益的策略计划,因此仓促的推动建立马来西亚联邦。马来亚政府更感兴趣收购沙巴和砂拉越,因为马来亚政府有意要扩大其领土并想开发其丰富的石油资源。
          马来西亚为了推动一个新国家的建立,但向联合国报告说,他们又增加了3个新州,便把马来亚,改称为马来西亚,为了避免从新申请成为联合国新成员为了免除受到其他联合国会员国的反对。
          在马来西亚,去殖民化却变成了重新殖民化联邦变成了中央集权世俗民主变成了种族宗教隔离国家自治与自主 变成了控制和统治。这些就是婆罗洲人民对马来西亚联邦提案的恐惧。
          维护民主的世俗,多元文化制度的虚假协议现已被独裁的一党独大,种族,宗教隔离和反人权制度所取代。官方支持针对少数族裔的歧视性做法,已在马来亚半岛毒害和两极分化种族的关系。
       沙砂两邦国享有特殊权利,平等伙伴关系,自治权力和婆罗洲化严重被侵略和剥夺,并由马来亚化来取代。提倡一种具有欺骗性和自相矛盾的马来西亚独立的概念,即去殖民化,但将两个邦国变成附属的州属,这完全暴露了马来(西)亚联邦新殖民主义计划。
        如前所述,英国和马来亚的主要联邦政府目标都是策略性,而不是为殖民地提供安全,发展与进步。以马来西亚联邦名义,所谓的发展沙巴和砂拉越为主要目标,却变成以牺牲婆罗洲两邦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变相的掠夺其丰富的自然资源去发展马来亚11州。
          MA63中从未达成一致,马来亚可以接管沙巴砂拉越的资源,就像1966年《大陆架法令》和1974年《石油开发法令》及相关的后门宪法非法修正一样。
          明目张胆地违反了联邦宪法中所根深蒂固规定的MA63条款,例如自1963年以来未将州政府年度收入的40%还给沙巴以及联邦非法没收沙巴砂拉越石油和天然气资源。这些从来都不是MA63条款允许的。
          这位尊敬首相一定会记得,他在2019年表示英国完全支持香港民主抗议者根据1984年《英中条约》即香港回归中国,所提出的要求时,并且也承认英国在维护条约责任方面的角色。
          现任英国外交大臣多米尼克·拉布先生(Mr. Dominic Raab)和前多位外交秘书包括杰里米·亨特先生(Mr. Jeremy Hunt)201927日同样承认了这项条约责任,他们在香港大规模示威活动中表示,该示威活动得到了媒体的广泛报道:
          英国于1984年签署了一项具有国际约束力的法律协定,其中载有'一个国家,两个制度的统治',其中载有香港人民的基本自由,我们坚持站在该协定后面,和香港人民后面。 ……如果不遵守具有国际约束力的法律协议,将会造成严重后果。
 英国已选择(通过公投)在47年后,自由退出欧盟,因为国际法没有永久不变的规定;即与一个国家参组联合邦将是永久联盟的。 1965年,新加坡也自由退出了马来西亚联邦,得以独立发展,它们几乎没有资源,却成为了一个管理完善的独立国家。
          沙巴和砂拉越人民也希望通过行使自决权脱离马来西亚,控制它们自己的事务和资源,并拥有权力和平地实现这一目标。
          确实,在1963MA63政府委员会(IGC)主席兰斯唐德勋爵(Lord Lansdowne)在回应要求退出条款的要求时指出,任何自愿加入联邦的国家都具有自愿脱离的应有权力,因此,没有必要在联邦宪法中加入退出条款。”
          马来西亚首相穆罕默德·马哈迪(Mohamad Mahathir)医生公开承认沙巴和砂拉越拥有独立的权力,并说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没有规定他们不能退出联邦。
 
(Reported by the Free Malaysia Today newspaper on 29 Sept 2018.
https://www.freemalaysiatoday.com/category/nation/2018/09/29/pm-sabah-and-sarawak-want-autonomy-not-independence/)
          但是,由于在联邦提案上没有让人民的自由和真诚的表达他们的意愿,实际上这是对沙巴和砂拉越的重新殖民化,因此英国在如此情况所逼下,有极必要负起这责任来纠正当年他们政府在不公正地情形所下犯下的错误。请尽最大的努力确保沙砂人民实现真正的独立。如果MA63的实际基本协定有约束性的话,已经完全被破坏了,还有什么理由将沙砂两国(婆罗洲国家)错误地锁定在失败的马来西亚联邦中。
          我们认为,英国在1963年将沙巴和砂拉越移交给马来亚是不对的和非法的,因为它违反了联合国GAR 15141541使MA63无效的以及违反了1963年《马尼拉协议》的条件。1963年《马尼拉协议》的条件之一是要解决菲律宾对沙巴要求的决议,因此马来西亚尚未完成建立,这影响到该联邦的合法性。
          只要马来西亚事实上是联邦,英国在道义和政治上有义务协助沙巴和砂拉越获得独立。
          因此,我们呼吁英国政府开始与马来西亚政府和联合国进行会谈,以开始去殖民化进程,并使沙巴和砂拉越都能尽快从马来西亚联邦获得完全独立。这样做,英国政府将以某种方式最终实现对沙巴和砂拉越的1946年不被吞并的承诺,使他们获得独立。
          我们还将会公开发布这封信,并提供副本,供联合国和以下政府参考。
我们期待您的回复。

注:借助Google翻译,林梅芳修正。

Thanking you.
Yours faithfully
Robert Pei,
SSRANZ President

Dominique Ng
President: Sarawak Association for People’s Aspiration

Voon Lee Shan
President: Parti Bumi Kenyalang (Sarawak)

Dr. Jeffrey Kitingan
President: SABAH STAR PARTY

Daniel John Jambun
President: Borneo's Plight in Malaysia Foundation.

Amde Sidik -
PIPPA Progressive Institute of Public Policy Analysis

Peter John Jaban
President: DRAF : Dayak Rights Action Force, DRAF : Dayak Ritual Awareness
Fellowship

Persatuan Etnik Dayak Asal Sarawak
William Mangor
Secretary : Terabai Kenyalang Heritage Association of Sarawak (TKHAS)

Bobby Anak William
President of Parti Bansa Dayak Sarawak Baru (PBDSB)

Hadi Suboh
Chairman of the Persatuan Pewaris Kedayan Jati Mierek Padang Kerbau Daerah Miri.                                                                                   (14)

Munan Laja
President of Sarawak Workers Party.
Sarawak for Sarawakians Referendum movement

Andrew Ambrose Atama
Representative at the United Nations

Dayak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 8th West 126th St, 3rd Flr, New York, NY 10027

Abdul Karim Abdul Rahman
SAS- Solidarity Anak Sarawak, PMS- Persatuan Malayu Sarawak

Felsie Joe Pillin Mosuyun
President of United Varsity Students of Borneo (UVSB)

Dr Bego Sepop
Rumpun Bangsa Dayak (RBD) Sarawak NGO

Patrick Anek
- Lawyer, former MP, retired

Emily E. Edward
President: Sabah Sarawak Borneo Natives Organisation Inc Australia

Mosses P. Anap
Sabah Nationalist

cc. The UN Secretary General & The Committee of 24
cc. The EU Secretariat
cc. The Sabah Government
cc. The Sarawak Government
cc. The Malaysian Government
cc. The Philippines Government
cc. The Indonesian Government
cc. The USA Government
cc. The Russian Government
cc. The Chinese Government
cc. The Australian Government
cc. The New Zealand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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