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 问既然,马联邦有提供法院补救任何联邦政府的缺失或犯规。法院有提供这些方便,沙砂政府为什么不用呢?
Fong辩护说在2018年,砂政府有入禀法庭寻求公道(我说有史以来,第一次),当希盟联邦政府拒绝付费MA63规定的可以抽10%的石油天然气的销售税而砂只要求5%。
Petronas当时要妨止砂政府使用砂拉越的法律来调节石油天然气工业,但砂政府坚持立场。
让我补充一下这点,在2/2020, 希盟倒台了。在阴差阳错下,也在马联邦元首的操作下,和砂政府的支持下,慕尤丁便任相。之后,他允许砂抽5%的石油天然气的销售税。这5%是相等于30亿令吉。
2018年之前,砂政府从来没有向Petronas 征收石油和天然气的销售。这之前,Petronas 和其他石油公司从来没有申请开采准证等等。
在2013年之前,砂国阵是完全受控于马联邦国阵的淫威,跟这政治集团是狼狈为奸,吃里扒外和理应外合。当马联邦做出种种违规违宪的行为时,砂政府完全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James认为有很多社会活跃分子都认为PDA违宪,因为砂首长个人未经砂议会通过,签署石油归属权力给Petronas。
Fong讲解说数十年来PDA74的合法性和合宪性一直引起争端。
联邦政府在联邦议会里通过PDA74成立Petronas。但是,Petronas在砂境内的权力只限于开采权是受限于联邦宪法A32在足够补偿下才能生效。
在1975,PDA74签署文件中,并没有书写规定给5% 现金补偿。过去,Petronas完全没有准证在沙砂开采石油和天然气的一切活动是违宪的,完全不符合MA63规定。
从2018年7月1日开始,Petronas必须受限于砂石油开采条例/OMO。按照马联邦宪法73条,OMO在马联邦成立后,还是可以继续使用。因此,Petronas必须遵守砂OMO,申请准证在砂及其大陆架采矿
其实,对于PDA74争议不断,Fong前后有书写给联邦两个总检察长Tan Sri Affendi Ali 和Tan Sri Tommy Thomas. 他建议马联邦和砂政府就联邦宪法A1281(B)上法联邦法院求判决以一劳永逸解决PDA74引起的争端。
他也有建议联邦总检察长就A130法令,上联邦法院咨询意见,可是,他的建议全被否决。
我猜马联邦心中有鬼,他们知道PDA74,压根儿对马联邦完全不利,所以,不愿意入禀法院一次过搞定它。
Fong认为如果有司法裁决,未来政治领导才能决定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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