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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6 April 2023

Invalid Agreement in Practice

一位可敬的马来亚律师Karam Singh 先生 ( 1959-1964 Damansara 国会议员 ) 于 1963 年 8 月 20 日在马来亚国会的辩论中喊出婆罗洲人民的权利。

 卡拉姆辛格先生指出说,....... (正常来说) 我们会有一位所谓的首席部长指定签署协议。 而现在,没有一位民选总统,没有总统所委派,也没有一位首席部长所指定的(代表签署,所以协议的签署者,他们)都没有在任何宪法中(具有)任何法律地位。

 Karam Singh 先生说明:我认为婆罗洲区域并没有对这项(马来西亚)协议达成适当的协议,因此,作为一个历史事实,这项协议将失败,因为它没有得到婆罗洲人民的民主支持。 而这个(马来西亚)法案不敢说它得到了婆罗洲领土那些人的民主同意。 就这些。


A distinguished Lawyer Mr Karam Singh (MP 1959-1964 Damansara ) spoke out the RIGHTS of Borneo People during the debates in Malayan Parliament at 20th August 1963 。

Mr. Karam Singh said, ....... we have a so-called Chief Minister designate signing the agreement . Now, neither a President electe, nor a President designate , or a Chief Minister designate has any legal standing in any Constitution。

Mr. Karam Singh said: I would submit that there has been no proper agreement by the Bornean territories to this Agreement, and because of that , as a historical fact , this Agreement would fail, because it has not the demoncratic support of the people of the Bornean territories ,and this Bill dares not state that it has the democratic assent of those people . That is all 。

Monday, 3 April 2023

事关于马来西亚的成立

东姑说 马来亚有权接收 沙巴和 砂拉越 ?
 ( 温利山:2023年3月29日 )
(27/12/1962海峡时报)

新闻稿
ㄍ事关于马来西亚的成立》

由积极人士发掘的一份记录中記載東姑阿都拉曼说:“无论婆罗洲领土发生什么,马来西亚都将在明年 8 月 31 日成立”。他还说,马来西亚的成立是为了将婆罗洲领土从殖民势力手中解放出来,马来亚有权接收沙巴和砂拉越——见海峡时报 1962 27/12/1962海峡时报报导的人民从未要求马来亚将沙捞越和沙巴从英国的殖民主义中解放出来。任何有关砂拉越和沙巴的自由、独立或自决权,都是由砂拉越和沙巴人民决定的。

当时东姑阿都拉曼或马来亚是外国。根本无权干涉砂拉越和沙巴的事务。

东姑或马来亚的干预引发了严重的政治和法律问题。也就是说,“马来西亚”是一个在紧急情况下强制执行的联盟。一个合法、自由和自愿的国家联盟,是要根据联合国大会第 1514 号决议第 2、4 和 7 条文以及 原则第 9 建立的. 該义決 第 2 条规定;所有民族都有自决权,包括自由决定其政治地位和自由谋求其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权利。

在汶萊于1962年12月8日由Partai Rakyat領導的反馬來西亞起义期間的緊急情況之下, 砂沙人民被拒绝根据联合国大会义决第1514号第9条原則决定他们国家的命运來自由选择马来西亚或独立。这不是根据有关领土人民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愿行使自决的和平条件。

因此,这让人很怀疑马来西亚是否按照国际法合法成立的,或者还是一个新的殖民地?

因此,沙巴和砂拉越GPS政府需要审视沙巴和砂拉越在马来西亚联邦中的地位。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沙巴和砂拉越人对马来亚的政治局势蔓延到沙巴和砂拉越感到不满。

鉴于马来西亚的成立充满谜团和混乱,联邦的合法性受到质疑,他们质疑沙巴和砂拉越政府是否明智寻求自治而不是退出马来西亚联邦。他们说,如果我们想要减少马来亚产生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从马来西亚联邦中寻求独立。


Press Statement
Re: Formation of Malaysia

In a record unearthed by activists, Tunku Abdul Rahman said, “Regardless of whatever happens in the Borneo Territories, Malaysia will come into being on Aug.31 next year”. He also said, Malaysia is to be formed to free the Borneo Territories from the colonial power and it was Malaya’s right of to accept Sabah and Sarawak – see Straits Times 27 December, 1962.

What made Tunku Abdul Rahman or Malaya having the right to decide things for Sarawak and Sabah? Our people never asked Malaya to free Sarawak and Sabah from colonialism of the British. Anything about freedom, independence or self-determination of Sarawak and Sabah were matters for the people of Sarawak and Sabah to decide. 

Tunku Abdul Rahman or Malaya being a foreign country, had no right to interfere with the affairs of Sarawak and Sabah at that time.

The interference by Tunku or Malaya gave rise to a serious political and legal issue. That is, was “Malaysia” a union enforced under emergency in conditions, a legitimate, free and voluntary association of nations established in compliance with Articles 2, 4 and 7 of the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UNGAR) 1514 and Principle 9 of UNGAR 1514. Article 2 states that all peoples have the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including the right to freely to determine their political status and freely to pursue their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The people were denied to decide the fate of their nation under Principle 9 of UNGAR 1514 to make a free choice on Malaysia or independence especially, in the middle of an emergency during the Anti-Malaysia Brunei Uprising on 8 December, 1962 led by Partai Rakyat Brunei. This was not a peaceful condition that should exist for the exercise of self-determination based on freely expressed and genuine will of the people of the territories concerned. 

Therefore, this gave to great doubt that Malaysia was legally formed in compliance with international law or was it not just a new colonization?

Therefore, Sabah and GPS Sarawak governments need to examine the position of Sabah and Sarawak in the federation of Malaysia. There is increasing numbers of Sabahans and Sarawakians now that are not happy with the political situations in Malaya spilling over to Sabah and Sarawak. 

Given the formation of Malaysia was shrouded with mysteries and confusion and legality of the federation is in doubt, they questioned the wisdom of the governments of Sabah and Sarawak to seek autonomy rather than exit from the federation of Malaysia. They said if we want lesser problems that are generated from Malaya, the best thing to do is to seek independence from the federation of Malaysia.   


VOON LEE SHAN
President, Parti Bumi Kenyalang
29 March, 2023

Sunday, 2 April 2023

马哈迪被索罗斯骂的一文不值

*马哈迪被索罗斯痛骂得一文不值*

这篇文好长, 值得一读.

      马哈迪 @之
        被误解是个大好人

        马哈迪是国家首号大鳄,国际排名第二。

        相比之下,败坏国家的政治人物,纳吉及罗斯瑪是小巫见大巫、阿末扎希属小儿科、安南是江鱼仔,甚至连白毛,也望尘莫及,马哈迪才是首号大鳄。他绝非大好人,许多人却误解了,他是建国大功臣。

        索罗斯发表的评论,虽然不见得全是对的,但是,基本上还是很贴切的说明了,马哈迪的真面目,是非常不堪的 !

        马哈迪掌政马来西亚22年里,是如何通过栽培朋党掏空国库。世界排名榜第二,估计身家不会少过1千亿美金。

        如果不是因为网络面子书的言论自由政府管制不了,相信许许多多大马人今天还被蒙在鼓里,被马哈迪光鲜伟大的外衣蒙骗,以为他真的是马来西亚不世出的英雄领袖,伟人政治家。

        世界权威财经杂志富比士Fobes列出当今全球首富为美国微软创办人比尔盖茨,身家超过600亿美金。但是,根据【维基解密】的报导,世界上最有钱的人其实是前埃及总统穆巴拉克;身家估计高达两千亿美金;排名第二的是已故利比亚总统卡达菲,估计身家高达1,500亿美金,而排名第三的,就是马来西亚前首相马哈迪,估计身家不会少过1千亿美金。

        现在卡达菲死了,所以马哈迪应该荣升排名榜第二了;如果穆巴拉克的财产被埃及政府查出而充公的话,那么,马哈迪就当仁不让,成为真正的世界首富【暗天皇】了。

        既然被称【暗天皇】,当然就是见不得光的意思。这篇文章相当长篇,足有7,200多字,尤其是对马哈迪历史并不很了解,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那么憎恨马哈迪的网友,这篇文章相信可以提供答案。

        在受到政府严格管制言论自由的平面媒体中,马哈迪被塑造成了马来西亚建设发展之父,伟大之处足以与世界最受尊敬的伟人并列。华丽耀眼的外衣,遮盖了他最丑陋的真面目。

        感谢网络的出现,为大家揭开了这层外衣;终于让老魔头无所遁形。

        也感谢1997年的股汇风暴,让老马的愚昧无良霸道专横的政策被摊在阳光下接受全世界检验。于是,所谓的【建设发展之父】云云,其实只是这个窃国大鳄的羊皮罢了。

        马来西亚在马哈迪掌政的22年里(1981-2003),国家表面是进步了,社会是发展了;但是各族之间却比70年代之前更分化了。更重要的,是大马的国债不断飙升,国库里原本丰盛的存款也不停的被人使用【五鬼搬运】手法运往海外然后蒸发得无影无踪。

        马哈迪推行的新经济政策,美其名曰扶助土著,其实只是肥了他自己的家族和朋党。他下台之后,马来民族依旧贫穷如昔,甚至原本还有自己走路能力的,在马哈迪政权不断塞拐杖给他们长期依赖之后,许多都变得懒散不事生产,尽想着找各种藉口向政府要钱过日子。

        他掌政的22年里,总共令国家不见了多少钱?有经济学者曾说,过去那22年里,被运往海外神秘消失的大马人民血汗钱不会少过8千亿。而国际货币炒家索罗斯也公开揭露表示,马哈迪个人及家族所窃取的国家财富超过400亿美金!折合马币超过1,200亿令吉!

        在马哈迪视为不共戴天仇敌的国际对冲基金玩家乔治索罗斯Geogre Soros的眼中,马哈迪却是一个对国际期货买卖不懂装懂的笨蛋!

        索罗斯在一篇公开的信函中如此批评马哈迪:《我从一开始就认为马哈迪对他自己的国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在一篇发表于泰国曼谷邮报的文章中,索罗斯毫不客气的指责马哈迪是导致马来西亚在1997年经济几乎崩溃的祸首。他说:《你的人民陷入经济困境,数百万人面对一蹶不振的商业市场一筹莫展,这完全是你一手造成的!》

        索罗斯以第一人称写这封信给马哈迪,但是当年马来西亚没有任何一家报章,杂志,电子媒体敢刊登;索罗斯只得将它交给曼谷邮报发表。他说,马哈迪毫无节制的推行各种大型发展计划,也是导致马来西亚经济崩溃的主要原因之一。

      《马哈迪在吉隆坡兴建亚洲最高的电讯塔楼(Kuala Lumpur Tower)和世界最高的建筑物双峰塔(Kuala Lumpur Twin Tower);只能证明他是多么的愚蠢自大。》

        索罗斯说:《如果你想寻找一个高地以提供电讯发射站,那么,吉隆坡附近的高坡山丘就是最理想的地点,而且是免费的!干嘛丢几亿元去建一座离地300公尺的电讯塔?更何况你们都有卫星了,根本就不需要电讯塔!》

        他说:《这绝对是一个愚笨的烧钱计划!不但劳民伤财,造成更严重的交通阻塞;国家的钱财是这样浪费的吗?那是你人民的血汗钱啊!》
他说:《据我所知,你在国内推行的任何大型发展计划,你个人都会抽取20%的佣金!你贪污所得的赃款都被隐秘的转移到海外;你在日本就拥有许多昂贵的地皮和不动产!你三个孩子,每个身家都在80亿美元以上!》

        索罗斯说:《当然,你这些财富都是不义之财,都是通过贪污得来的。你就是马来西亚的马可斯第二!你利用你的身份不断敛财,使你成为身家上千亿的世界首富!》

     《但是我不得不佩服你,你居然能够在巫统代表大会上痛批国家的贪污现象而声泪俱下。你的鳄鱼泪居然可以把代表们骗得团团转。事实上你就是马来西亚有史以来最贪污腐败的首相!》

        索罗斯公开说:《你就是做贼喊捉贼!希望人民会被你骗得转移视线。实际上,当大家看到你拿着酒杯偷笑的时候,也没有人敢说任何实话。》

      《你说过,智慧不是西方人才有,不是西方人才比较聪明。当然,这一点我同意,不过,愚蠢也不是西方人才有;事实上,你的愚蠢,使超乎人们想像的。》

     《数十亿的金钱被用来建造国家石油双峰塔,到头来谁受益?没有!只有你从中分得了超过10亿的佣金!马来西亚人民得到的,只是一个拥有全世界最高建筑物的虚名而已。但是周围的交通情况却已经因为双峰塔而更加拥挤了。》

     《听说你还建议要在全世界最繁忙的马六甲海峡兴建一座直通印尼苏门答腊的海上大桥?又要追求另一个世界第一?哈哈哈哈!不如我干脆建议你建一条直通月球的天梯比较实际,再说,无论建什么样的桥,你都确定可以分得20%佣金!》

        索罗斯讽刺老马说:《你称呼我为混蛋Moron;但是这个混蛋却能够巧妙利用你的国家银行的弱点,运用你国家的钱来生钱,短短期限之内赚取数以千万计的快钱!》

      《由于你缺乏经验,加上你那漏洞百出的金融管理条例,不但让我谈笑用兵,也让你亏光了人民的金钱,所以,真正的混蛋其实就是你。》索罗斯说:《现在你懊恼了吗?想哭了吗?》

      《我们都知道你在国际间有很多花名,在澳洲,他们称你为〈顽固自大的家伙〉(recalcitrant ego maniac);在英国,他们叫你为〈贪污的杂种〉(Corrupt bastard),那是因为你胡乱花钱购买英国的电影制片厂,还有花2亿9千万买下实际上已经濒临破产的莲花汽车公司。》

        索罗斯说:《这些都是我们英国人已经不要的垃圾,而你却当宝,坚持要浪费钱来买下它们。那么,我们已经报废的潜水艇,你有兴趣购买吗?叫你的代理人来谈吧!我相信他们会很有兴趣的。》

       《当然,顺便告诉你吧,你之前购买的英国战舰,实际上是比我们卖给其他国家还要贵多50%!为什么?因为你们要回佣啊,单单是你的佣金就要20%了,还有其他代理人,中间人的费用呢?》

        以下是索罗斯第一人称来翻译他的原文:

        在英国,有超过17家报章刊登你的大头照,称呼你为《贪污的独裁者》(Corrupt Dictator);在马来西亚,你也有个外号叫作《国际大嘴巴》(IBM=International Big Mouth);在日本,他们叫你做《那个最小的》(意思是说你的脑袋是最小的,最愚蠢)(The Smallest One(Brain size) )。

       还有,在太平洋岛国之中,他们叫你做《圣诞老人》Santa Claus,那是因为你经常给他们一些听了会精神错乱的劝告;还有还有,在南美洲国家,他们习惯称你为《鹦鹉》。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就是说你只会讲个不停,但实际上连你也不懂自己在讲什么!

        当然,在菲律宾,他们也习惯称呼你为《活着的马可斯》(The Living Marcos)。

        在马来西亚,当其他人费尽心思吸引外国游客前来观光的时候,你却常常口不择言把外国游客吓跑!你就是一个这样的疯子,当你不讲话的时候,你觉得大家都当你是傻瓜;当你开口的时候,你却让大家觉得你是疯子。

        虽然我同意不是只有西方人有智慧,但是你的行为和决策看起来也是毫无智慧。你倡导的《东亚经济论坛》(East Asia Economic Conference,简称EAEC)完全得不到支持,就算东合国家也未必全部支持你。每年一次的最高领导人会议变成了服装秀!

        你的《南南对话会议》(South-South Dialogue)同样反应冷淡。还有,我听说你还准备在全世界国际船运业最繁忙的马六甲海峡兴建一条长32公里,横跨海峡直通印尼苏门答腊的大桥!天!世界上还有谁比你更疯狂?

        即使是日本人都没有这么多的财力兴建你所说的马印国际大桥。我觉得,你真的是蠢得不可理喻;或许全世界最愚蠢的东西都集中在一个人的脑袋里----那个人就是你,马哈迪!

        还有一个你沾沾自喜的《多媒体超级走廊计划》(The Multimedia Super Corridor简称MSC);其实根本不知所谓!在美国,这样的概念早在一光年以前就提出来了,后来经过不断的检验,证明那根本是多余的!美国有一个矽谷计划(Silicon Valley),将所有电脑科技研究中心集中在那里就行了!

        你可以将整个矽谷计划照抄过来就是了,为什么你偏偏喜欢劳民伤财,将人民辛苦赚到的血汗钱挥霍在这些不知所谓的发展计划上?难道真的只是为了你背后可以赚到20%的计划回酬吗?

        就像砂拉越峇贡水坝计划一样,这些所谓的超级发展计划到最后都成了被半途搁置,浪费金钱人力时间的白象计划。

        我一直都认为,搞政治的人不应该涉及商业利益;但是你看看你的内阁成员,几乎每一个都牵涉商业金钱利益;他们所掌管的部门,都成为他们捞取金钱油水的地方。

        看看你的国际贸工部长拉菲达阿兹斯,利用职权便利,卖了多少张进口车AP(Approved Permit)?每一张AP价值介于两万到3万令吉,她至少拥有超过1万张AP,搜刮到的钱财高达数亿元!

        还有,她拿到了多少原本应该分给所有土着的上市公司股份?许多外国企业要在吉隆坡股票交易所上市,按照条例规定必须将30%股份分给土着;这些数目非常可观的股份都操纵在她的手上,她转手给自己的亲戚朋党,单是佣金就数以亿计!

        还有你之前那个雪兰莪州务大臣(指莫哈末泰益);通过批准许多兴建高楼大厦的申请书来收取巨额佣金!我估计他搜刮到的民脂民膏至少就有几十亿!只是很不幸的,他因为聪明过了头,口袋藏着数百万元现款取澳洲闯关失败被捕。

        你的首席部长不断批准许多中看不中用的发展计划给他们的朋党,然后从中获取金钱利益。你的土地发展局(Land Development Board)和经济发展局(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根本就是为了保护你的朋党利益而设立的。

        这两个机构专门负责提供资金给你的朋党进行许多白象发展计划;赚到了钱,就归朋党们所有;亏光了钱,就由国库搬钱出来解决!国库的钱是谁的?是属于全体马来西亚人民的血汗钱!你的朋党赚了钱就进自己口袋,亏了钱就要全民帮他们买单!

        当你所有发财的好处都给了少数朋党的时候,你拿什么来缩短国民之间的贫富差距?当你国内数以百亿计的钱财被朋党通过贪污手法转移到海外的时候,你拿什么来说你可以让国民脱离贫穷?

        我们再看看你那个俗称《白毛》的砂拉越首席部长吧!他将价值超过百亿的木材,以台底交易(Under table)方式卖掉了。从中得到多少分成?他还将砂州许多值钱的地皮以私相授受的方式,没有通过公开招标就卖给那些跟他有利益挂钩的商人。

        他还以自己拥有的公司去垄断中央政府发放给砂州的发展计划;甚至公然售卖他的签名,砂州商人都知道,只要你付得起钱,就可以拿到他批准文件的签名!

        根据海外媒体公布的讯息,《白毛》在海外拥有超过80亿美金的财富!

        他将数以千亩计的土地贱价卖给一两家跟他有裙带关系的公司,漠视更多生活在赤贫线下的砂州原住民的福利。他将几十万亩良田卖给少数几家朋党公司进行发展种植业;但是砂州原住民的名下却连一英亩的耕种地也没有!

        他将海沙专利权卖给一家和他关系密切的公司,让那家公司无限量地采沙填土;但是当海沙被过量开采而导致海滩被破坏的时候,他又厚颜无耻的要求中央政府拨款维修海岸线。

        他还因为尝试投资制造电脑晶片事业而令中央政府亏光了3亿元的预算;他也让中央政府出钱在砂州北部兴建一个深水码头,但是,现在这个码头几乎每年都必须清理掉那些令深水码头变成浅滩的泥沙!

        还有你,你是真正会流鳄鱼泪的大鳄。你推展的各种高速达到兴建计划是完全没有通过公开招标的。只有你的朋党才有机会拿到这些计划,而且建筑经费都比实际的数目高出至少一倍!你的浮罗交怡机场跑道就是用双倍价格兴建的;承建的就是你自己当幕后老板的伊佳兰公司(Ekran)!

        按照我最保守的估计,过去10年(1991至2001),由于你的贪婪滥权,马来西亚国民至少损失超过300亿。其中最好笑的是你宣称用了10亿元向英国订购一批《天鹰战斗机》(Sky hawk war plane), 但是现在过了多少年?战斗机在哪里?还收藏在美国的内华达沙漠里吗?有谁看到过这批战斗机?你以为日子久了就没人记得这件事了吗?然后这10亿元就这样消失在你的口袋里了吗?

        还有,你因为自作聪明想操纵伦敦国际锡米期货买卖市场,哪里知道美国人比你更厉害百倍,短短几个月内就让你亏光了国库30亿资金!你真是前所未见的蠢货!

        你投下巨资创立的柏华惹炼钢厂,想要当亚洲炼钢业龙头,可惜再一次证明你眼高手低!短短几年内就将60亿资金烧到光光,还欠下巨债25亿!

        还有还有,记得80年代香港土着金融丑闻吗?你让商人陈松青随心所欲动用土着银行的资金挥霍无度,造成亏损高达30亿元!你还假聪明的动用国家储备金取炒外汇,差点令国家破产。虽然国家银行年度报告已经很努力粉饰太平,用种种方法将炒外汇亏损的数目减少到60亿元,但是国际金融界都知道你实际上亏损超过300亿!

        还有最愚蠢的就是花了整整60亿元的国民血汗钱,去兴建那三栋中看不中用的所谓《世界最高》建筑物。国油双峰塔争取到了《世界最高建筑物》的虚名,有什么实际好处?还不是很快就被其他国家超越了?何况承建的是日本和韩国人,连所有装配的家具都是从法国进口,一点也没有让你国内的家具制造商受惠!

        那座《世界最高》电讯塔,真的是世界最高吗?对不起,它最多只排名第六。而且,就如我说的,为了在高空接收及发射电讯,吉隆坡周围就有许多高地是免费的,需要花几个亿去建造电讯塔楼吗?

        你动用国家财库10亿的钱财去购买英国几乎快要报废的战舰,真的是不折不扣的冤大头!当然,我知道你不在乎这些,你最在乎的只是你自己能分到多少?你的朋党能赚多少?

        你曾经在1997年获得《世界新闻从业员大会》票选为《当代最佳国家领导人》。我原本觉得很意外,但是后来了解内情就释然了----因为这个大会当时是在马来西亚召开的,许多世界各地媒体人受到你们的执法单位恐吓,你也同时买通了许多媒体机构,他们如果不投你一票,他们将会失去工作。

        更好笑的是1997年联合国大会,各国代表私下议论投票,都认为世界最贪污的国家领导人是印尼的苏哈多总统,你马哈迪排名第二。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印尼一向是马来西亚的老大,所以才让苏哈多排名在你前面;否则苏哈多会找你算账!

        我们也都知道(截至2002年)你们马来西亚有超过5万名优秀生没有办法在国内取得大学进修的学位,他们必须到海外深造;就是因为你那愚蠢的种族主义政策和固打制,令到数以十亿计的学费随着这些优秀生流到海外去;使得马来西亚蒙受惨重的外汇损失!

        我们英国人和澳洲人对这个现象都觉得非常不可思议,觉得你真是蠢到无药可救!你竟然让你最优秀的人才流到海外去求学!在我们西方国家,所有最优秀的高才生都会被征服极力挽留,给与他们最好的奖学金;只有学术成绩比较差的学生才会到国外去大学留学。而你偏偏反其道而行!这样如何协助你的国家进步?

        会不会是因为你过去长期生活在被英国殖民统治的国家,习惯了被统治,使得你连怎样教导你的人民富强也不会了?看看香港和新加坡,他们外方到国外留学的大学生,不会超过学生人数的5%,所有的外汇都可以节省下来。

        如果那些留学海外的大马大学生都能够在国内大学获得学位,你将能够避免数十亿外汇的流失,同时也能够大大提升马来西亚的水准,真正迈向繁荣和进步。

        现在,你的人民还有许多连鞋子都没得穿,没有可供农作的土地,没有家园,没有水电供应,只能在河里洗澡;你的大城市是完全没有绿色环保树木的钢筋水泥森林;你的吉隆坡到处塞车,而你还在继续兴建更多的高楼大厦。

        你应该从云端下来,你应该停止发白日梦,脚踏实地的认真看一看:你的学生只能在平均每一英亩必须容纳500人的拥挤环境里求学,但是更多更多的土地你却免费送给你的政治伙伴和朋党,然后任由这些土地荒芜一片。原本保留为绿肺公园的土地,也被你的部长和朋党们拿去兴建店屋,开发成为商业区。

        我仿佛听见善良又无奈的马来西亚人民在向上苍如此祷告:

       《万能的真主啊!我们感谢您赐给我们木材,石油和米粮;但是魔鬼却同时派来一个没有良心也没有头脑的贪污大鳄马哈迪;又把我们逼得无路可走。主啊!请你让马哈迪回去地狱,我们才能重新活下去;才能过好日子。》

        The Malaysians' prayer:
        "Ya Allah, we thank you for your gifts of timber, oil and grain. But then the devil sent us corrupt Mahathir without a Brain And look we are back to square one again So just take Dr Mahathir back to Hell And we will be alive and well."

        在中国,如果你抢了别人的钱超过一千元,就会被判死刑,被枪决。像你这样偷窃国家超过一千亿美金,你准备被开多少枪?要死多少次才能赎罪?

        我听说你正在积极推广反贪污活动。嘿嘿,我们都知道你最应该做的是什么!请你自己照照镜子,你看到镜子里面那个最贪污的大鳄鱼吗?那么,请你用左手拿去手铐,铐住你的右手吧!

        你因为反对党领袖林吉祥在国会公开说出你是世界上最富有的首相,而把他俩父子同时送进监牢;连他的政治伙伴卡巴星夜被关押了两年。那么,如果我不说你是最有钱的,而说你是世界上最穷困的首相,请问我会得到你的奖赏吗?

        现在你的三个儿子,同时在超过200家企业集团担任董事。他们是不是都毕业自哈佛大学商业企管系?而且获得荣誉学位?还是说,他们只是在你的《你不认识我就别想在马来西亚做生意》(you don't know me you don't do business in Malaysia)的《企业原则》下受惠?数以十亿计的公积金存款和国家石油共司的公款都被你挪用,用来救济你儿子所有亏本的投资计划。你是多么的不道德,多么的贪污滥权啊!

        你的每一个政治追随者,都在好多家上市公司,甚至超过10家以上,担任董事。他们根本不必做任何事,每个月就有非常可观的董事费进帐。这些公司利用它们的《VIP》身份签名向银行贷款,不必任何抵押就能借到钱;经过多年的挥霍成性,现在这些贷款全都变成了银行的烂账(Non Performing Loan)!

        现在你还要两千多万马来西亚人民为你一个人牺牲?为什么你不干脆辞职,承认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贪污了国家数百亿的金钱?我可以教你如何让你国家的经济回到正常 轨道;不过,前提是你必须向所有犹太人道歉,也必须向所有马来西亚人民道歉!

        索罗斯骂得痛快!但是,身为马来西亚人,看到我们国家的领导人被外国人如此骂得体无完肤,说实在的,也觉得非常丢脸!

        索罗斯所言,虽然不见得全是对的,但是,基本上还是很贴切的说明了。马哈迪的真面目是非常不堪的 !!

         转载: 人民是老板

Sunday, 26 March 2023

汶莱人民起义始末

汶莱人民起义始末
(2023-03-26 整理 )

1957年 8月31日马来亚联合邦获得独立。於此同时,英国殖民部也在策划自苏伊士运河以东直辖殖民地撤退,但又要保持其既得政治经济和军事利益的战略安排。其考虑之一,就是让北婆罗洲、砂拉越、汶莱独立,并进一步组成联邦。

1957年 阿查哈里率团到英国谈判,要求制定宪法,让汶莱独立,但遭拒绝。

1959年 汶莱苏丹与英国政府谈判,英国答应2年内举行分层次选举。

从1959年开始,英国殖民部新大臣却开始与马来亚秘密谈商,以在不独立的情况下将砂拉越、汶莱和北婆罗洲移交给马来亚(实质上就是从英帝国殖民地转给另一个国家为殖民地)。

1961 年 6月 27 日 - 马来亚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宣布马来西亚计划接管汶莱、北婆罗洲和砂拉越。( 马来亚与英国政府是在没有事先咨询或征得婆罗洲人民的同意下,进行秘密谈商后宣布此 “计划”)。 东姑声称拟议中的“联邦计划”是为了 “人民的利益”。 

1961年,砂拉越人民和北婆罗洲、汶莱、星加坡、马来亚各地人民对英国与马来亚,完全无视他们的自决权感到震惊,遂将马来西亚计划谴责为“新殖民主义计划”。

1961年7月17日,杨国斯到汶莱和汶莱人民党主席阿查哈里,及马来亚人民党的波斯达曼发表联合声明,强烈要求英国先安排三邦独立。因为,给予独立是英国政府在 1946 年吞并北婆罗洲和砂拉越王国时所承诺的。(这项1946年的吞并,和 之后1963年与马来亚的合并,是英国为巩固其东南亚战略利益和长期计划的大设计的一部分。)

1962年1月26日 五邦社会主义政党会议在吉隆坡举行。马来亚劳工党、星加坡社会主义阵线、星加坡人民党、星加坡工人党、汶莱人民党、砂拉越人民联合党、等都参与会议。会议发表联合声明,一致反对马来西亚计划,反对英殖民主义。

1962年4月19日 文铭权应汶莱人民党邀请,到美里一号井,和汶莱的三位代表会谈。汶莱方面告知要砂拉越解放同盟(简称砂盟)配合他们在不久后,将发动的武装起义,文铭权说砂拉越条件未具备,并劝他们暂缓。4月20日,文铭权返回古晋。

1962年7月。经过数度拖延后,汶莱终于举行分层式选举。选举结果,汶莱人民党在全部55个( 赢54席,1席独立人士也加入汶莱人民党=55席 )县议席,和16个立法议席中获得胜利。

1962 年 7月 - 12月 汶莱人民党在7月大选囊刮全部席位,准备即行组织内阁执政之际。却被英国一边授意汶莱当局再三推托拖延,一边安排有心人继续鼓动武装起义。

1962年8月22日 砂拉越人民联合党决定派代表参与汶莱人民党领导的北婆罗洲(北加里曼丹)独立运动代表团去联合国,向殖民地委员会投诉《科博特调查团》的调查报告不确实,说明砂拉越大多数人民的要求是:先自治独立。原定计划是12月9日动身,途经马尼拉,会合汶莱人民党阿查哈里,和北婆罗洲的巴索摩摩根国民联合党,一同前往纽约。但,因汶莱12.8事件爆发而告吹。

1962年11月 英驻马来亚芙蓉的第17团辜加兵总部,(这是在12.8前一段时间)已经定好下一个军事行动计划,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迅速调派一个小总部及两连来福枪手到婆罗洲去,作为军事行动先遣部队。

1962年12月5日 汶莱人民党原定在这一天进行的汶莱第一次立法会议上,提出《反对马来西亚计划动议》,并寻求通过组建一个独立的《北加里曼丹统一联邦》的议案。英国深怕这两项议案通过,於是,向苏丹施加压力,逼迫汶莱苏丹延迟第一次立法会议召开的日期。最后再散播谣言说政府要大逮捕,逼使随时可以上台执政的人民党,在杨国斯和阿查哈里马上要在12月9日出发,去联合国申诉前夕,这关键时刻的12月8日凌晨,突然爆发武装起义。

1962年12月8日 只有8万人口的汶莱爆发起义。 当日凌晨2点,由总司令雅欣.阿芬迪、军事司令柴士哈芝卡林率领的约2000名汶莱人民党组成的国民军,迅速占领汶莱、林梦(200起义军占领林梦4天)、实务迪。起义军甚至活捉英驻汶最高专员巴克士。沙巴实必丹也有200马来人参加起义。古晋12哩的爪哇村、成邦江和诗巫的拉佬都有马来人准备起事。

1962年12月8日 凌晨2点,汶莱爆发起义,驻新加坡英军远东总司令戴维勒士海军上将马上下令执行早先已布置好的第17团辜加兵的先遣队行军计划。凌晨4点,第99辜加步兵旅也已接到出发命令。

1962年12月8日后 英国随之宣布汶莱进入紧急状态,并以此为借口在砂拉越制造白色恐怖。

1962年12月9日 数天前抵达马尼拉的汶莱人民党主席阿查哈里,因为12月8日 突然发生 “12.8 武装起义” 事件,只好取消了预定的和杨国斯等的联合国之行。而即在马尼拉宣布成立Negara Kesatuan Kalimantan Utara ( 北加里曼丹合众国),并担任总理、外交部长兼国防部长,号召人民继续斗争。

1962年12月20日 汶莱12.8起义到20日的8天里, 英国从新加坡先后空运3000多名英军,来进行镇压行动里,英军7死28伤。汶莱起义军40阵亡,被拘禁 1897人(包括受伤者),受释放1500人。

1962年12月20日 汶莱苏丹宣布中止宪法,解散立法议会。英军则继续全面追剿逃脱的起义军。

1963年4月19日 汶莱接连4个月的军事行动,许多起义军被捕,部份死伤。17日、18日,阿查哈里两位弟弟受重伤被捕。最后,19日,起义军总司令雅欣.阿芬迪,受伤被捕。至此,一场悲壮的汶莱武装起义烈焰,在汶莱国内被强力扑灭了。但是,汶莱人民党主席带领的一部分汶莱独立战士却在印尼和北加里曼丹边区,勇敢地坚持到1965年马印对抗结束才画上句号。

沙巴空难

【亞庇廿日訊】前州秘書丹斯里賽門西豹表示,如果1976年6月6日導致沙巴5名最高領導人和其他6人罹難的墜機悲劇不曾發生,沙巴今天的命運會比較好,包括與聯邦政府互動的優勢。

他表示,人民黨政府本來也許可以持續執政到1985年4月以後,而沙巴所享有的石油資源收益分配,也不僅僅是5%而巳。

他說:"如果這宗空難不曾發生,也不會有團結黨的出現,團結黨不會成立,丹斯里百林吉丁岸不會成為沙巴首席部長,百林也不會成為今天的卡杜族民族英雄(Huguan Siou)。” 。

他在上週一受到本報姐妹報,英文每日快報總編輯詹姆士沙爾達邀請,出席於新布蘭六六空難紀念館舉辦的紀錄片首映會,分享其看法時如此表示。

此活動是配合空難事件46週年紀念,以及每日快報製作的2小時記錄片發佈youtube 的儀式舉行。

西豹表示,今天的巫統也許不會立足沙巴,納閩也不會成為聯邦直轄區,非法移民也不會演變成今天的樣子,民主實踐和良善治理制度可以更好地落實,沙巴不會成為我國最貧窮的一州。”

曾經擔任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的他表示,沙巴的民事服務領域,本應具有更多種族和多宗教性,並且更為重視功效制度。

他說:"本來沙巴會有較少部分的種族和宗教主導政治,而且沙巴本來可以是一個更宜居的地方。”

此空難事件發生在人民黨擊敗沙統,成功在沙巴執政的兩個月後,導致首席部長敦法史蒂芬、財政部長拿督沙烈蘇隆、地方政府及房屋部長拿督彼得摩俊汀、工程和通訊部長拿督張天文、助理副部長拿督達力歐士比尼翁、財政部的常務秘書拿督華希彼得安都、州經濟策劃單位總監昔胡申華法,和另外四人喪命。

西豹回憶說,1976年6月5日星期六,他與史蒂芬和達力歐士一起乘坐同一台澳洲製造的諾曼飛機飛往納閩,可是第二天下午3點左右,飛機在飛返亞庇的途中墜毀。

當時西豹是張天文率領的工程及通訊部的常務秘書,對方和他是紐西蘭維多利亞大學的同學,而沙烈蘇隆也是他中學時期直到中六的同學,他倆是當時英國北婆羅洲殖民時代的首屆中六生。

西豹表示,當沙烈蘇隆在沙統政府時期擔任地方政府部長一職時,他是對方的常務秘書,摩俊汀則是他在1950年代就讀丹絨亞路聖心中學時期的寄宿同學。

像許多其他人一樣,西豹對有關墜機事件的完整調查報告,時至今天未有公佈而感到失望。

他說:“為什麼飛機遲遲不被允許下降,必須在空中盤旋?我知道任何載有重要人物的飛機,通常都會被優先安排著陸,我相信只要調查報告不公佈的一天,人們都會發出疑問,如果當局沒有什麼不可告人之處,為什麼不能公佈報告?”

Thursday, 23 March 2023

砂拉越历史从1900 起

砂拉越(1900- )砂拉越人民抗争大事编年表

欢迎参看《砂拉越人民抗争大事编年表(初稿) 》 。它是依据1900年来的历史资料、尤其是1946年之后的报章、书刊、军警高官回忆录、中英语系学者、电台人员、新闻从业员和解密文件等的砂拉越相关大事,其所展现的事实,结合当年砂拉越人民社会运动脉络,揭示当年社会运动历史,尤其是五、六十年代英国如何与马来亚无视诚信、公道、国际法律,肆意剥夺北婆罗洲和砂拉越本应获得独立自由权利的过程:

1900年前 一批有革命思想的青年(如古晋圣公会的惠东安人江贵恩传教师等)到砂拉越宣传进步思想。江贵恩在1909年被拉者遣送回中国。

1900年后,砂拉越 有许多革命志士,如:

古晋 李永桐(1884-1959)启明社重要骨干。

古晋 黄锡恭(1899-1970)1927年独资在古晋发行《新民日报》宣扬支持中国革命,两年后停刊。

诗巫 黄乃裳(1849—1924) 参加维新变法失败后,於1900年南来与砂拉越国王查里士.布律克签合约,带领福州人来拉让江开辟垦场。1902年成立福州会馆,以推动中国革命,并供南来同乡新客寄宿。1904年黄在新加坡和孙中山会唔,参加同盟会。1909年福州会馆改名为光汉社,以作为一个反清的海外组织。因为当年砂拉越与清朝有外交关系,白人国王在清朝的压力下,阻止光汉社进行反清革命活动。1904年,拉者以黄乃裳违反合约,令他离开砂拉越。

许逸夫(1885-1918)1904年到诗巫宣传孙中山革命,并在诗巫加入同盟会。并与刘家洙、林炳传等创办光远社,以作为宣传革命平台。
1911年广州起义虽然失败,许逸夫认为革命高潮一定会到来,遂约同刘贤吁等人回福州参加筹划福州起义事,过后担任福建北伐学生军总代表,1918年被北洋军阀福建代理人李厚基秘密枪决,时年33岁。 

邓恭叔(1870-1936)晚清秀才,深受维新思想影响,有济国救民抱负。东渡日本留学,戊戌起义失败,避走南洋。1901年和第二任砂拉越国王签署合约,率广东乡亲南来诗巫开拓垦场。1910年 邓恭叔无偿将产业分给工人,携眷回中国。1917年担任时敏中学校长。后任广东政府多个要职。

刘家洙(1878-1954)1901到诗巫福州垦场,1904黄乃裳回中国,刘家洙接任港主,同年与许逸夫、林炳传等创办光远社以推动宣传革命。1936年等5人到海南岛考察,1937年组织富华垦殖公司(后称南洋华侨琼崖富华垦殖公司)购地10万余英亩,并种树胶两百多英亩。1937年抗战爆发,成立《诗华筹赈委员会》刘家洙任主席,筹款三十万。1939-40又再筹募寒衣代金21500元。1942年日寇占领诗巫,被逮捕33天,饱受苦刑。

李振殿(1875-1965)福建海澄人,早年加入同盟会,1898年到诗巫经商。1907年移居古晋继续树胶等土产生意。他积极支持孙中山革命。1911年武昌起义,他捐2000元支援福建起义军,惹来拉者政府监视,遂再移居星加坡以便更积极从事革命活动,直到日寇侵占星加坡前夕,再避居苏门答腊。

1909年 启明社在古晋成立,拉者还亲自出席,主持典礼。启明社频密进行政治座谈会,宣扬孙中山三民主义革命思想

1913年9月 砂拉越历史上第一份华文报章《新闻启明星期报》出版,宣扬孙中山的进步思想。但发行才一个月,即1913年10月3日,就被拉者发手谕封禁。

1924年 砂拉越国王维纳布律克,在立法会议上致词时说:“ 我感到遗憾,一些不法的教师,已在一些华人学校进行革命宣传”

1928年 一批中国进步思想人士,包括中国共产党员来到砂拉越,推动进步思想

1937年7月7日 中国抗日战争爆发。砂拉越各地响应新加坡侨领陈嘉庚号召,纷纷成立筹赈会。古晋黄庆昌、简长伯等;诗巫张宗罗、刘家洙等;美里商会詹少农;美里油田公会赵访;诗巫美以美教会林开臻牧师等,都发动大规模筹赈活动,到1938年就筹得近百万元。据1941年12月1日砂拉越宪报,日寇铁蹄践踏砂拉越前夕,还有:9月汇款338252元,10、11,月再汇款373384元。

1937-38年 伍禅、陈绍唐(中国共产党员)在古晋石隆门新尧湾成立秘密马列主义理论学习小组,传播马列学说,宣传抗日。伍禅在新尧湾中华公学当校长。

1938年2月 古晋成立《华侨青年话剧研究社》,开展爱国抗日活动

1939年 砂拉越有三批共七十多人参加南洋华侨技工队到中国参军参战。

1940年10月中 马天英率中国回教访问团来砂拉越古晋、诗巫、美里各地演讲,控诉日寇滔天罪行。马天英等也拜访砂拉越回教领袖与教友。

1941年 砂拉越国王维纳布律克在砂拉越国会中宣布《砂拉越1941年宪法》,其中的《九大原则》说明拉者要还政予民。

1941年8月开始 砂拉越各地庆祝《建国百年大典》。过后,国王维纳布律克即乘船去澳洲,以避开日寇铁蹄。

1941年12月8日 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

1941年12月16日 日寇首先攻占美里。24日攻占古晋。

1942年1月 日寇占领全砂拉越。

1942年初 伍禅、陈绍唐、李树芬、巫干銘、陈士民、房若汉、林立信、杨展谋、何和珉、杨汉光、杨展容等组织了《北婆罗洲反日同盟会》,伍禅任主席,计划在古晋开展游击战。但在征求曾在中国有过带兵实战经验的《砂拉越日报》主编涂耐冰意见时,遭涂氏反对。涂氏认为:古晋缺乏提供游击队活动的森林环境,且古晋驻有日寇重兵,若发动游击战势必牵连古晋民众,而遭报复屠杀。伍禅等听取意见,再综合实情,决定暂时搁置筹组游击队的原议。

1942年底 印尼西加也组织了《西婆罗洲反日同盟会》,并潜入古晋和伍禅等会谈,两会都认为,西加驻日军较少,且西加大范围原始森林可有广阔回旋余地。两个同盟会决定联合成立《婆罗洲反日同盟会》(伍禅被推举同盟会主席),成立《中华义勇军》以开展在西加的武装斗争,而古晋的同盟会则负责提供军火、粮食、药物,支援和配合西加的抗日游击队。

1943年 西加的中华义勇军在黄略汉等人领导下,建立两个根据地,与日军浴血作战2年。义勇军在抗击日寇时,联合当地马来人和达雅人,毙傷许多日寇。日寇残暴地在东万律(Mandor)坑埋三万多嫌疑者和抗日军,大部分都是华人,其中多名社会名流。

1943年10月10日 砂拉越古晋热血抗日青年郭益南(1940年到亚庇,43年5月到苏禄获得美军协助,5月尾回亚庇,7月被美军授予第三中尉军衔,负责军事情报)於10月10日,在亚庇率领《神山游击队》突击亚庇日军据点,击败亚庇日军,并成功占领日军据点。13日,日军反攻,郭益南即按照事先约定,向在苏禄的美军求援,但是美军却迟迟未到。坚持69天,到12月19日清晨,大批日军包围神山游击队营地与难民营,为了保护村民及难民,郭率175名队员向日军投降。10天后,美军才姗姗来迟,无功而返。

1944年1月21日 郭益南被日军斩首,壮烈牺牲。许多被捕者也被残害牺牲。

1945年 日寇投降前,北婆罗洲反日同盟会没有建立武装游击队,但田绍熙、田裕隆等,有被安排准备刺杀日本军官,因日本投降而没有实施。

1945年8月15日 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饱受日寇三年八个月残害蹂躏日子结束。

1945年9月11日 最后一批在砂拉越日军投降。

1945年9月底 伍禅发动华社联合筹组代表古晋最高华社机构《古晋中华公会》。获准注册后,1946年7月1日正式成立。唯成立后不久就被右派人士游说拉者施压,结束活动。

1945年11月1日 《中华公报》和《青年》半月刊 创刊出版,宣传左翼进步思想

1945年11月28日 伍禅和陈绍唐鉴于社会运动需要朝气和活力,遂在《华侨青年话剧研究社》的基础上,改组成立古晋华侨青年社,目的是带动华族社会参与政治,要求政府落实《砂拉越1941年宪法》中的《九大原则》,争取砂拉越的自治独立。 华侨青年社的成立恰逢砂拉越社会运动开始蓬勃发展之时。绝大多数马来同胞要砂拉越保持一个独立的国家,强烈反对砂拉越国王维纳布律克把砂拉越 “让渡” 给英国做殖民地。华侨青年社坚决站在反让渡立场,批判末代拉者的“让渡”是出卖砂拉越人民,发动各社团联署,申明总侨长王长水等没有征求华社意见,无权代表华社去同意“让渡”。

1946年2月9日 诗巫 叶守和、姚景水等成立《华侨青年协进会》宣传进步思想。

1946年4月维纳布律克返回古晋,接管砂拉越行政。他的第一项决定是:撤销砂拉越宪法实施,而由他自己掌握绝对权力,并在1946年4月24日《砂拉越政府宪报》公布,目的是要确保“让渡”计划顺利通实现。

1946年 马来国民协会成立。

1946年5月2日,英国两位国会议员,召集砂拉越各族代表,听取对“让渡”的意见。代表马来族的马来国民协会坚决拒绝“让渡”。达雅族代表则要英国先履行1941年的《砂拉越宪法》。大部份华族和印度族则支持“让渡”,或不关心“让渡”。马来族代表强烈批评华族和印度族支持“让渡”。

1946年5月16日法案二读。35位立法议员里18位支持,16位反对,一位弃权。25位本地议员中,12位支持,13位反对。9名英籍议员里6名支持。

1946年5月17日法案三读。19票支持,16票反对。土著9票支持,12票反对;印度族1票反对;华族2票支持(陈木林、邱炳侬,王合隆称病缺席);英籍议员8票支持,3票反对。[ 注:(1)本地议员11票支持,13票反对。若没有英籍议员,让渡法案肯定否决; (2)若华族议员投反对票,结果是17票支持,18票反对我,让渡法案也一样被否决。]

1946年5月20日拉者签署《让渡法案》

1946年6月26日 英皇签署《砂拉越让渡令》

1946 年 7 月 1 日,英国政府在砂拉越人民,尤其是马来族同胞最强烈的反对声中, 从维纳.布律克手中将砂拉越王国,正式接受 “让渡”为其“直辖殖民地” ,但也公开「 承诺砂拉越不会被纳入同样于 1946 年成立的马来亚联盟,并最终要恢复其(砂拉越)独立的权利」。 

1946年10月29日 英国派驻砂拉越首任总督查尔士,在立法会议厅宣誓就任时,马来国民协会为首,青年社连同其他反让渡团体,一万多人在“大钟楼”的立法会议厅外,举行抗议聚会。此后连续三年的7月1日,各族同胞都一起进行抗议 “让渡” 与反殖大游行。

1946年12月13日 英殖民部禁止安东尼布律克进入砂拉越,引发更大抗议与示威。

1946-1949年间,马来国民协会成员达到3万5千人之多,在它影响下去,全砂马来人至少成立了 52个反对英殖民主义的秘密组织。

1949年 古晋老中中训教主任伍禅指导学生成立《学生自治会》,出版刊物《莽草》,办《壁报》。老中中学生自治会主席蔡思忠,
幕后推动者是张荣任、文铭权等。

1949年正月中旬亲国民党的《中中校友会》成立。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

1949年12月3日 第二任砂拉越总督司徒华巡访诗巫,在政府码头接受学生列队欢迎时,被最激烈反让渡的马来组织 Rukun 13 的马来少年(时年17岁,诗巫卫理中学五号班学生)罗斯里多比(18/3/1932 - 2/3/1950 )用喂毒匕首刺伤。7天后,12月10日司徒华伤重身亡。

1950年《中中校友会》理事改选,张荣任被推选为主席,校友会大力推动进步活动。

1950年1月6日英国承认新中国是合法政府,中英建交。全砂各主要市镇华社和华校大规模庆祝,进行火炬游行,沿街大跳秧歌舞。

1950年3月2日 砂拉越反让渡争独立马来族英雄 Rosli Dhoby 在古晋被绞死。与他一同被绞死的,还有莫西迪西德、阿旺南里阿米特、阿旺玛萨鲁丁和布江顺通。 砂拉越的反让渡反殖民运动戛然而止。

1950年﹣1951年
在中国解放,及星、马社会运动,和亚非拉许多殖民地起国家要独立,民族要解放浪潮影响下,砂拉越华族社会运动先进青年们,在第一、三、四省都有组织先进青年活动,学校里的先进学生也利用学生会积极开展宣传和文艺活动,形成第一次青年学生运动的高潮。

1950年底 叶秋霞、云大峰、沈励、黄辉白等成立 《砂拉越进步华侨青年会》(简称Y)。

1951年10月 张荣任、郑祝聪、丘立本、黄锦茂、王淑华等成立《砂拉越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简称K)领导 “10.29”学生罢课斗争,反对不合理的殖民地的消灭华教政策、奴化反动教育制度和反动教师。斗争失败,学生运动陷入低潮。许多学生青年纷纷去中国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1952年 郑祝聪、文铭权、陈绍唐、洪茂达、阮春涛成立《进步教师会》。文铭权、王馥英、黄纪作、张可久、张荣侨等成立《同学会》继续开展工作。

1952年8月5日 “砂印民族解放军” 到巴都吉丹镇筹款,离开途中,在晋成路27哩与警察驳火,打死一人,打伤二人后离开。之前,也曾到石角活动。

1952年8月8日 砂拉越殖民地政府宣布第一省进入紧急状态

1952年8月9日 实施紧急法令,逮捕21名左翼人士,包括时任诗巫中华中学校长的伍禅、陈士民、李树芬、易艺武等,及新尧湾中华公学校长何和珉等16位左翼教师,全部递解出境

1953年7月 《砂拉越解放同盟》成立,以统一进步教师会和同学会的工作,由张荣任、文铭权领导,接受马共指导。

1955年1月1日 全砂拉越华商大罢市,抗议殖民地政府大幅度提高营业税

1955年9月 全砂拉越华教团体与华社发起反对英殖民政府的《教育白皮书》改制斗争

1955年下半年 砂盟设立《砂拉越先进青年会》( 代号“O” )

1955年,第一省中华中学爆发“3.30”学生罢课事件,取得胜利后,有力地进一步推动各方面运动的发展。

1956年 诗巫各业职工联合会成立

1956年11月 古晋举行砂拉越第一次议会选举

1957年 古晋职工总会成立。砂盟扩大中央委员会阵容和提出组织公开政党的计划

1957年 8月31日马来亚联合邦获得独立。於此同时,英国殖民部也在策划自苏伊士运河以东直辖殖民地撤退,但又要保持其既得政治经济和军事利益的战略安排。其考虑之一,就是让北婆罗洲、砂拉越、汶莱独立,并进一步组成联邦。

1957年 阿查哈里率团到英国谈判,要求制定宪法,让汶莱独立,但遭拒绝。

1959年 汶莱苏丹与英国政府谈判,英国答应2年内举行分层次选举。

从1959年开始,英国殖民部新大臣却开始与马来亚秘密谈商,以在不独立的情况下将砂拉越和北婆罗洲移交给马来亚(实质上就是从英帝国殖民地转给另一个国家为殖民地)。

1959年﹣1962年的砂拉越社会运动迅速发展。到1959年,工、农运已比较 好地进行,学运也重新更好的开展。在这一年里,还爆发了反对改制华文中等教育的《十年改制计划》,诗巫市学生曾为此举行罢课抗议。

1959年6月4日砂拉越人民联合党成立之前,王其辉听了田绍熙说要成立政党,就说待他先去问和他关系好的艾贝尔总督。不久,王其辉对田绍熙说:总督讲,英国有意逐步终止在全世界的殖民地统治,所以,砂拉越迟早会被英国放弃,目前是砂拉越人民学习管理自己国家的时候了。因此,总督不反对我们组织政党。

1959年6月4日,砂拉越人民联合党 在杨国斯家里,由32位发起人 决定正式成立,并在14天之后的6月18日, 由杨国斯在诗巫环球书局宣布:人联已经获准注册。

1960年8月 以黄声榟、黄增安、黄增霆为首的婆罗洲共产党成立。

1960年 英国殖民地副首席秘书AR Snellus先生迫于舆论质询的压力,他承认砂拉越独立不会被推迟。 这是在 14/12/1960 联合国大会宣布《非殖民化宣言》之前。

1961年2月 全砂拉越掀起反对华文中学改制计划

1961年6月3日 李光耀发表声明支持大马计划。

1961 年 6月 27 日 - 马来亚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宣布马来西亚计划接管汶莱、北婆罗洲和砂拉越。( 马来亚与英国政府是在没有事先咨询或征得婆罗洲人民的同意下,进行秘密谈商后宣布此 “计划”)。 东姑声称拟议中的“联邦计划”是为了 “人民的利益”。 

1961年,砂拉越人民和北婆罗洲、汶莱、星加坡、马来亚各地人民对英国与马来亚,完全无视他们的自决权感到震惊,遂将马来西亚计划谴责为“新殖民主义计划”。

1961年7月8日,《砂拉越人民联合党声明》正式表明立场:砂拉越、北婆罗洲、汶莱三邦必须先独立,然后才和马来亚谈用什么方式联合。

1961年7月17日,杨国斯到汶莱和汶莱人民党主席阿查哈里,及马来亚人民党的波斯达曼发表联合声明,强烈要求英国先安排三邦独立。因为,给予独立是英国政府在 1946 年吞并北婆罗洲和砂拉越王国时所承诺的。(这项1946年的吞并,和 之后1963年与马来亚的合并,是英国为巩固其东南亚战略利益和长期计划的大设计的一部分。)

1961年8月7日 殖民地政府拒绝《砂拉越农民协会》的注册。

1961年9月23日 英国和马来亚政府决定成立科博特调查团。

1961年10月16日 马来亚国会批准成立大马的概念。

1961年11月2日 殖民地立法议会通过《居住地限制法令》,以对付反殖独立活跃人士。4日,人民联合党举行 “民主死亡” 大集会。

1961年11月23日 英国马来亚一同宣布成立民意调查团。成立了由前英国高官和马来亚高官Ghazali Shafie 和 Dato Ong Yoke Lin (存在利益冲突)组成的“科博特调查团”,要来沙巴、砂拉越“鉴定”(制造)民意 。

1962年1月 英殖民政府不批准砂拉越人民联合党和平集会的申请,於是人联发动各族人民签名反对大马计划。在短时间内,取得了11万4千多人的签名(1960 砂拉越人口调查共744,529人 )。

1962 年 1 月,英国人指示砂拉越的所有居民、地区官员、砂拉越行政官员和所有信息服务官员和其他官员,向砂拉越人民推销马来西亚的理念。当地领导人团体被带到马来亚参观其发展以致影响他们,使他们認為马来西亚概念对砂拉越来说是最好的。 

1962 年 1 月 17 日 - 英国 无视人民的抗议马来西亚联邦计划,科博特调查团仅以“自行询问人民的意愿”,而不是由国际监督进行全民投票的方式启动进行调查。这违反了联合国《关于非殖民化的第 1514 和 1541 号决议》中必须以全民公投的原则。 而且报告似乎必须表明砂拉越和沙巴的人民倾向于成为马来西亚的一部分。 当事情不利于马来西亚的形成时,东姑并不高兴( Michael Leigh 教授的 The Rising Moon & Deals, Datus 和 Dayaks)

1962年1月 科博特调查团没有进行公民投票来获取民意,只在冷气房内调查了特定安排的几千人,就得出结论说,三份一反对,三份一支持 ,三份一有条件赞成,结论是三份二赞成。

1962年1月26日 五邦社会主义政党会议在吉隆坡举行。马来亚劳工党、星加坡社会主义阵线、星加坡人民党、星加坡工人党、汶莱人民党、砂拉越人民联合党、等都参与会议。会议发表联合声明,一致反对马来西亚计划,反对英殖民主义。

1962 年 2 月 15 日,由 Temenggong Jugah 率领的砂拉越中部地区的51名土著首领同意大马来西亚計劃。

1962 年 4 月《科博特调查团报告》完成,但没有发布,因为马来亚认为它没有完全支持马来西亚,必须对其进行修改。

1962年4月19日 文铭权应汶莱人民党邀请,到美里一号井,和他们的三位代表会谈。汶莱方面告知要砂盟配合他们在不久将发动的武装起义,文铭权说条件未具备。4月20日,文铭权返回古晋。

1962年6月18日 砂盟成立《砂拉越农民协会》

1962年6月22日 砂盟主要领导人 文铭权、黄纪作、王馥英、雷浩莹、陈绍唐、阮春涛、沈钦炎等七人被捕。随后,文、黄等都被遣送去中国。

1962年7月。经过数度拖延后,汶莱终于举行分层式选举。选举结果,汶莱人民党在全部55个( 赢54席,1席独立人士也加入汶莱人民党=55席 )县议席和16个立法议席中获得胜利。

1962 年 7 月 31 日 - 英国和马来亚签署了一项秘密的建立马来西亚联邦的《协议》,其中包含一项应急条款,即在“必要”的情况下于 1963 年 8 月 31 日或之前,宣布正式组成“马来西亚”。 

 1962年8月1日,秘密协议的一部分被公开,称两国政府同意组建马来西亚,但没有透露全部细节。 这违反了联合国关于成员不得签订秘密协议的法律要求。

1962 年 7月 - 12月 汶莱人民党在7月大选囊刮全部席位,准备即行组织内阁执政之际。却被英国一边授意汶莱当局再三推托拖延,一边安排有心人继续鼓动武装起义。

1962年8月22日 砂拉越人民联合党决定派代表团去联合国,向殖民地委员会投诉《科博特调查团》的调查报告不确实,说明砂拉越大多数人民的要求是:先自治独立。受派的代表团成员是:杨国斯、赵松胜、荷力士丁尼 等。原定计划是12月9日动身,途经马尼拉,会合汶莱人民党阿查哈里等,一同前往纽约。

1962年11月 英驻马来亚芙蓉的第17团辜加兵总部,(这是在12.8前一段时间)已经定好下一个军事行动计划,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迅速调派一个小总部及两连来福枪手到婆罗洲去,作为军事行动先遣部队。

1962年12月5日 汶莱人民党原定在这一天进行的汶莱第一次立法会议上,提出《反对马来西亚计划动议》,并寻求通过组建一个独立的《北加里曼丹统一联邦》的议案。英国深怕这两项议案通过,於是,向苏丹施加压力,逼迫汶莱苏丹延迟第一次立法会议召开的日期。最后再散播谣言说政府要大逮捕,逼使随时可以上台执政的人民党,在杨国斯和阿查哈里马上要在12月9日出发,去联合国申诉前夕,这关键时刻的12月8日凌晨,突然(原本计划在圣诞节)爆发武装起义。

1962年12月8日 只有8万人口的汶莱爆发起义。 当日凌晨2点,由总司令雅欣.阿芬迪、军事司令柴士哈芝卡林率领的约2000名汶莱人民党组成的国民军,迅速占领汶莱、林梦(200起义军占领林梦4天)、实务迪。起义军甚至活捉英驻汶最高专员巴克士。沙巴实必丹也有200马来人参加起义。古晋12哩的爪哇村、成邦江和诗巫的拉佬都有马来人准备起事。

1962年12月8日 凌晨2点,汶莱爆发起义,驻新加坡英军远东总司令戴维勒士海军上将马上下令执行早先已布置好的第17团辜加兵的先遣队行军计划。凌晨4点,第99辜加步兵旅也已接到出发命令。

1962年12月8日后 英国随之宣布汶莱进入紧急状态,并以此为借口在砂拉越制造白色恐怖。

1962年12月9日 数天前抵达马尼拉的汶莱人民党主席阿查哈里,因为12月8日 突然发生 “12.8 武装起义” 事件,只好取消了预定的和杨国斯等的联合国之行。而即在马尼拉宣布成立Negara Kesatuan Kalimantan Utara ( 北加里曼丹合众国),并担任总理、外交部长兼国防部长,号召人民继续斗争。

1962年12月11日 砂拉越开始大逮捕,封闭许多进步社团、报章、大批进步人士锒铛入狱,持续多年逮捕了数千名涉嫌反大马计划的砂拉越人(从 1962 年持续到 1980 年代)。

1962年12月20日 汶莱12.8起义到20日的8天里, 英国从新加坡先后空运3000多名英军,来进行镇压行动里,英军7死28伤。汶莱起义军40阵亡,被拘禁 1897人(包括受伤者),受释放1500人。

1962年12月20日 汶莱苏丹宣布中止宪法,解散立法议会。英军则继续全面追剿逃脱的起义军。

1962年底 马来亚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宣布,无论婆罗洲的紧急情况如何,马来西亚计划都将继续进行。

1962年底 砂盟中委林永伦被捕

1962年12月底 林和贵发出准备武装斗争的指示。

1962年底 至此,砂盟中央除林和贵外,全部被捕。林和贵发动武装斗争的理由,是基于:宪制议会大门已被关闭、汶莱起义军准备展开长期游击战争、砂拉越马来族领袖已到印尼组织训练军队、印尼政府已公开宣布抗马还成立前线作战司令部、国际环境极大鼓舞和推动砂拉越人民起来进行武装斗争、人民早已有了武装斗争的极强烈要求。(林和贵《我的告白》)

1963年第一省和第二省於有约500位热血爱国青年,先后越界到西加山口洋集合。

1963 年 2 月 2 日 在砂拉越大逮捕行动的同时,新加坡也对社会主义阵线和工会成员进行大规模逮捕,以消除反马来西亚计划的反对派。 ( 秘密的 “ MA62 协议” 预计,如果没有镇压左派,社阵将赢得 1963 年新加坡大选并阻止马来西亚成立。)

1963年2月11日 印尼宣布对抗马来西亚,粉碎马来西亚计划。

1963年3月 文铭权、黄纪作从中国转到印尼。

1963年4月12日 印尼志愿军攻打第一省边界哨站打必禄,掀开印马对抗第一个军事行动。

1963年4月19日 汶莱接连4个月的军事行动,许多起义军被捕,部份死伤。17日、18日,阿查哈里两位弟弟受重伤被捕。最后,19日,起义军总司令雅欣.阿芬迪,受伤被捕。至此,一场悲壮的汶莱武装起义画上句号。

1963 年 4 月至 6 月在砂拉越举行的地方议会选举 前,英殖民当局针对反马来西亚计划的砂拉越人民联合党干部、党员、支持者的大逮捕,甚至开枪追杀,逼迫大批左翼力量离开政治运动主流的宪制议会斗争,逼使他们为保存和自卫,而上山进入森林斗争。随之,执政当局即刻对爱国志士们,扣上 “叛国”、“恐怖分子” 罪名。这极大削弱和破坏了砂拉越独立运动力量。但深得民心的独立运动先行者们,即使在如此严重的白色恐怖下,在地方议会选举的第一层次429个市、县议员时,只因为没能及时处理好一位民丹独立人士(金巴)
的要求,而错失了组织砂拉越第一届民选政府的机会。

1963年5月 林和贵越境到印尼山口洋。

1963年7月9日前夕,汶莱政府拒绝签署 MA63,因为苏丹担心汶莱最终会成为资助马来亚各州发展的“奶牛”,这反映出汶莱人民对他们的国家成为马来亚殖民地的恐惧。

1963 年 7 月 9 日 - 英国、马来亚,和新加坡、北婆罗洲和砂拉越 三个殖民地,在持续武装冲突和镇压的强制条件紧急状态情况下,於伦敦签署了《1963马来西亚协议 》(MA63)。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殖民地不具有法定地位,不得与具有主权的国家,进行签定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协定(正如未成年者不具法定地位和成年异性签结婚证书)。 1963年,殖民地沙巴和殖民地砂拉越,由各自的英国总检察长和英国,所提名当地非民选代表,在未经人民授权的情况下到伦敦签署MA63,这违反了《联合国第 1514 决议案》和《 1541号决议案》,也违反了国际法里的 订约规则,而使条约无效。

1963年7月9日 由英国和马来亚主导签署的《Malaysia Agreement 1963》Article I 里
还写着两种不同解读的争议性字句:
Article I
(沙、砂、星) shall be federated with the existing States of the Federation of Malaya as the States of Sabah, Sarawak and Singapor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stitutional instruments annexed to this Agreement and the Federation
shall thereafter be called " Malaysia ".
 从字面上,似乎可以有两种解读。一种是北婆、砂、星, 和马来亚联合邦的11州federated, 成为第12,第13州,第14州,这是执政当局一路来,实质上看待的。另一种是认为北婆罗洲、砂拉越是和马来亚联邦 的三个协议签署者的平等,就是三邦平等伙伴。起草文件者是高手,故意写成如此的模糊,可以让不同需要的读者,各取所需地解读,可以在不同场合对不同的对象进行不同的解说。这是对平等伙伴问题修宪争议的根源。

1963年7月16日– 印度尼西亚政府宣布不接受 MA63 作为有效条约,因为它未能遵守《1960年联合国去殖民化决议案》。印度尼西亚政府强烈坚称:马来西亚的安排没有“法律依据”,如果联合国所要求的在沙巴和砂拉越进行全民公投,没有得到执行。

1963 年 7 月 22 日——由英国驻砂拉越总督宣布任命的砂拉越首席部长宁甘和内阁宣誓就职和宣布“独立”。但是英国却没有给予任何体现独立的主权。( 当时砂拉越立法议会内阁里没有选举,所有内阁成员都是英国总督任命的。内阁中有外籍人士如 PEH Pike,殖民地总检察长坐鎮。殖民地财政大臣也參加内阁会议。)

马来亚领导者认为他们从英国政府接手砂拉越时,他们有权利提名砂州政府成员。 所以,马来亚领导人感到愤慨,认为“宁甘不合他们口味,是强迫给他们的人选。”

英国驻砂拉越殖民地总督亚历山大·瓦德尔爵士主持了第一次内阁会议,在会议期间他表现出对谁将接替他担任总督而担忧。 Jugah 有意成为州长,但这对屬意于马来人的马来亚来说是不可接受的。砂拉越差一点从巫统那里派來一位來自柔佛的马来亚人来担任砂拉越州长, 但后来由 Tun Openg 被任命为州长。

1963年砂拉越内阁就职时,英国总督甚至没有使用任何术语或将722称为砂拉越的“自治”或“独立”。这位总督直到1963 年 9 月 16 日下午离开阿斯塔纳前往新加坡之前,仍然掌握着很大的控制权。

1963 年 7 月 31 日——马来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签署了《马尼拉协定》(Manilla Accord ),达成马来西亚成立的条件,是联合国就婆罗洲人民对马来西亚计划的意愿,进行评估,并解决菲律宾要求问题。 於是,预定8 月 31 日的成立日期不得不推迟,等待联合国“评估”的结果。( 英国和马来亚政府同意联合国的“评估”,等于承认 MA63 和 Cobbold 委员会的调查结果没有按照国际法的要求,没有通过全民公投来准确评估人民的意愿。)

1963 年 8 月 9 日——英国殖民部大臣邓肯·桑迪斯 (Duncan Sandys) 通知他的伦敦办公室,联合国官员已保证评估结果,将有利于英国马来亚的计划,并使该问题免受联合国非殖民化委员会的审查。 在其他秘密通讯中,他还建议马来亚政府反对公投的想法。 马来亚总理及其常务秘书加沙里·沙菲益 (Ghazali Shafie) 是科博德委员会的成员,随后站出来反对印度尼西亚要求的公投。

1963 年 8 月 16 日至 9 月 5 日,联合国九人代表团在古晋、诗巫、美里调查时,从机场到市区,沿途密密麻麻都是抗议强行成立马来西亚的标语和激昂的口号声和警民互推。在诗巫还酿成警民互殴的暴动事件,导致十数人挂彩。在美里也发生警民冲突,一位青年遭警方枪击腿部,数名警员负伤。调查团仅对英属婆罗洲 两个领土进行粗略评估。

1963年8月28日,英国和马来亚政府在联合国调查刚进行到一半,还在婆罗洲地区继续进行调查之际,评估尚未完成之前,迫不及待,违反协议,抢先在联合国评估结果公布之前,将原先预定1963年8月31日的“马来西亚日”,公布修改为1963年9月16日。 这是将联合国特派团的正式报告,视为无关紧要的表现。 但联合国没有中止任务,而是照预先的计划,向英国政府提供了亲马来西亚的报告。

1963 年 8 月 31 日 - 英国殖民大臣邓肯桑迪斯拒绝新加坡单方面宣布独立,并公开表示 MA63 和马来西亚不是让沙巴和砂拉越独立,而是将它们的主权转移给马来亚。

1963年9月3日 联合国调查团返回古晋,也接收了砂拉越人民联合党与工团所呈的《反对马来西亚计划备忘录》。人联党的备忘录,明确表明,拒绝成为马来亚联合邦的第十四州,要求联合国主持全民公投,让每个成年人有履行民主的权利,以决定砂拉越人民是否赞成砂拉越参组马来西亚。但是,联合国调查团没有重视这个备忘录。

1963年9月9日 砂拉越人民联合党、沙巴巴索摩摩根国民联合党,联名向联合国提呈《反对马来西亚计划备忘录》,备忘录要求:
1)要求联合国遵照其1960年《联合国去殖民地化宣言》1514、1541 决议案,出面干预砂拉越和沙巴的主权被转移给马来亚,因为这种移交,就是否定了这些地区人民的自决权和完全独立的权利;
2)建议变通的办法是,在移交主权之前,由联合国组织及进行全民公投;
3)依照人民已经自由表达的愿望,应成立一个地区,即砂拉越、汶莱、北婆罗洲的联合邦,以汶莱苏丹陛下为此联邦的宪制元首。

1963年9月间 阿末再迪到坤甸。

1963 年 9 月 11 日 - 吉兰丹州政府起诉马来亚联邦政府,寻求法院宣告 MA63 无效,因为它违反了《马来亚联合邦协议》,并在没有征求马来亚统治者和吉兰丹政府的同意,也没有征求其他州政府的同意下,就修改联邦宪法以接纳 3 名新成员(北婆罗洲、砂拉越、新加坡)。 唯一的主审法官判决 MA63 并非无效,但表示,他是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下行事,以促成 1963 年 9 月 16 日马来西亚得以公告。吉兰丹政府原可以对相关的上述决定提出上诉,但结果他们并没有如此做。

1963 年 9 月 14 日 - 联合国民意调查报告公布,秘书长宇丹说:“大部分人支持马来西亚”,表示尽管其“评估”存在缺陷和妥协。
(评估不是根据联合国第1541号决议第9条的原则进行的全民公投,联合国秘书长承认这违反了联合国非殖民化议定书。)

1963 年 9 月 16 日 - 在持续武装冲突的紧急情况下英国和马来亚 “宣布” 马来西亚联邦 成立。[ 这项组成违反了《马尼拉协议》和《联合国非殖民化决议案》的要求和人权。因此,马来西亚于1963年9月16日宣布成立的行为,是违反国际法的非法行为。]

1963年9月16日后,砂拉越第一任首席部长宁甘即按照MA63 的 “公务员婆罗洲化”基本原则承诺,进行对英籍高级官员离任后的委任砂拉越人的替代工作,但却立即遭到吉隆坡的反对、阻止和强行派遣外来官员来砂拉越。从历史上的事件日期来看,马来亚方面还做出了许多 MA63 承诺(基本原则),但它却从未忠实遵守。一开头,就在“婆罗洲化” 问题上最严重违约,事情甚至发展到强行将砂拉越首席部长宁甘拉下台。

砂拉越人民联合党秘书长 杨国斯 当时表示,英马政府同意以“调查条款”来到这个国家,但却宣布成立马来西亚的日期是“相当不寻常的”。 

杨国斯询问(英国和马来亚)同意调查是否有诚意? 他说,一个人不能同意一项调查,然后在知道结果之前,采取可能与调查结果相反的做法。 “如果你同意调查,自然要做的就是等待调查结果。”

杨国斯说 “当人们对此进行更多询问时,他们说:不要问太多问题。 这对你有好处。 一旦你加入马来西亚,你就会繁荣昌盛:黄金时代将在砂拉越诞生。”

杨国斯还说:“ 当 《Inter-Goverment Committee Report 》( IGCR 政府间委员会报告)提交立法议会讨论时,实际上只是在会议前一两天提交给议员。 正确地阅读这份报告在人力上是不可能的,但我们在全国各地都有关于这些议员提出采纳建议的报告。 现在在我看来确实是一场闹剧。 无论如何,我认为必须承认政府宣传在这方面的成功。” 资料来源:Lina Soo:Sarawak The Real Deal(2015 年出版)

1963年11月印尼外交部安排专为砂盟十位重要干部(文铭权、黄纪作、杨柱中、黄纪晓、赖水、庄其全、庄美興、温长江、黄庭茂、吴朝成)进行三个月的密集培训军官课程。

1963年底 汶莱人民党阿查哈里在印尼西加组织Tendara National Kalimantan Utara (TNKU)北加里曼丹国民军,进行武装抗马。

1964年1月 婆罗洲共产党泗里街主要领导人刘家模在“东来事件”之后,成功地与数位巴罗的马兰诺人越界到印尼接受军训,并带志愿军部队回到巴罗。

1964年1月5日 3位印尼志愿军成员在群众区活动,遭英军突击牺牲。

1964年1月16日,刘家模等在苏海利引路下,乘搭当地渔船到接近泗里街时,遭英军军艇拦截,17位成员全部被捕。

1964年2月 这时,婆共成员多数被捕或失散,历时4年的婆罗洲共产党革命历程画上句号。剩下黄增安(1914-1970)后来参加砂盟领导的革命运动,於1970年10月17日在长达近三个月的戒严驳火中不幸牺牲。

1964年2月27日 温长流、林广明带领50位同志来到巴罗河阿桑山,和文铭权等十位同志会合。

1964年 3月30日 文铭权、黄纪作在印尼西加里曼丹三发地区的巴罗河 Asuansang阿桑山组建 「砂拉越人民游击队」进行抗马斗争。此后扩展,下辖为第一、第二、第三支队,活动在砂拉越第一省印尼边区。1969年7月13日 林和贵、黄纪晓将之改组为 「北加人民游击队」。

1964年6月25日 印尼成立砂拉越战斗司令部KOPS (Komando Perjuangan Sarawak)

1964年8月18日 文铭权在印尼宣布成立《北加里曼丹民族解放同盟》以便在边区公开领导统战工作和武装斗争。

1965年初 汶莱人民党主席阿查哈里和砂拉越马来青年阵线在雅加达宣布成立北加里曼丹合众国革命政府。阿查哈里任总理,阿末再迪任国防部长,文铭权任内政部长,叶存厚任宣传部长,林广民任财政部长。

1965年3月7日 北加里曼丹合众国革命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文铭权、叶存厚、林广民、黄纪晓、杨柱中、钟桂文 代表砂盟出席会议。此后,文、叶、林,以北加里曼丹合众国革命政府官员身份先后出席:「亚非团结会议」、「万隆会议十周年纪念大会」等重要国际活动,还访问过:加纳、埃及、阿尔及利亚、叙利亚、黎巴嫩、中国等国家。此外,也和一些进步国家驻印尼使馆保持联系。与此同时,文铭权也和印尼共产党副主席约多和马共驻印尼办事处负责人余柱业建立了正常联系。

1965年6月27日 印尼KOPS 派26个队员攻打晋连路18哩警署,宁甘胞弟致死。砂拉越联盟政府进行“铁锤行动” Operation Hammer 。原本吉隆坡马来西亚总警长和英军驻婆罗洲总司令要把第一省农村6万多华族,像马来亚那样全部迁移到“新村”。在英籍高官John Pike、砂拉越政治部和警察总监强烈反对后,接受派克的意见,改为把事发地区的1285华族家庭,共八千多人,迁入“新村”。

1965年7月 6日 在铁锤行动下,把15哩到25哩的所有华人逼迁到晋连路17哩、21哩、22哩 三个 “新村”。1966年 打必禄70户家庭也被逼迁到“新村”。随后,泗里街、民丹、诗巫的30户华族家庭也被逼迁入新村。

1965年9月19日 文铭权在印尼坤甸召开砂拉越解放同盟中央扩大会议。出席者:文铭权、黄纪作、贝文对、蔡瑞庆、林和贵、杨柱中、黄纪晓、谢嫣素、李黎阳、叶存厚、田云端,共十一位。会议决定解散砂盟,建立北加里曼丹共产党,成立中央第一局(杨柱中、黄纪晓、谢嫣素、李黎阳)和第二局(黄纪作、贝文对、蔡瑞庆、林和贵),文铭权、黄纪作、林和贵三人为中央领导,文铭权为总负责人,以推动东西两部分的工作。

1965年9月28日 文铭权、房月友、阿查哈里等离开印尼赴北京,准备参加10月1日的中国国庆。

1965年 印尼 “9.30” 事件爆发后,苏哈多主导印尼政局,反共排华大逮捕大屠杀,边区形势也开始日趋恶化。

1965年10月26日 黄纪作在西加的Kapuas River 卡江上游的 Ulu Emballoh 马罗河 Kelajam 地区,建立「北加里曼丹人民军」Pasukan Rayat Kalimantan Utara (PARAKU),随之,在砂印边界东部开展 抗马斗争。

1966年8月11日 印尼外长马力克与马来西亚首相敦拉萨签署和约,宣告对抗结束。随后,印尼进行代号为Operation Order的行动,开始对西加的「砂拉越人民游击队」围剿。

在三年四个月的马印对抗期间,印尼志愿军和正规军在砂印上千哩边界,尤其是在第一、二、三省边界,共爆发215场战斗,双方各有数百人死伤。马来西亚方面动用了英、纽的澳空军50架战斗机和6个空军运输队、12架直升机、27营军队、16营炮兵、几十艘战船,和上万名英联邦士兵、海军突击队和辜加兵等。

1967年2月17日马印签署秘密军事行动协议,展开Operasi Sapu Betsih I、II、III,马印开始联合围剿。

1967年4月4日 印共西加省委书记苏菲安Sofyan 和副书记陈礼夫,在田云端、蔡国志、陈金发带领下,来到火焰山Gunong Bara 与黄纪晓、林和贵会面,共组火焰山部队(Pasukan Gunong Bara)。苏菲安说,现在(1967年)决定走武装斗争道路是根据印尼共中央政治局1966年《8.17声明》和1966年9月的《自我批评》纠正修正主义,做为依据的。

1967年7月15日 午夜 火焰山部队突击山口洋华莪空军基地军火库,缴获大批枪支弹药。

1967年10月中,坤甸电台广播,煽动达雅人“向华人宣战”,开展Laskar Pangsuma运动,全面杀、烧、抢、赶,持续排华大屠杀。从1967年到1970年,西加约十万人被驱离家园,被杀的难以估计。

1968年6月22日凌晨 林和贵从印尼,经2天,回到砂拉越海口区德洛沙邦,建立领导中心,直到1970年2月24日,持续20个月。

1968年 火焰山部队 在日益升级的进攻中, 粮食短缺,决定北加同志和印尼同志分开战斗,以利於保存和发展。

1968年9月初 洪楚廷率领40位干部,在江先芳、温贤定带领下到达黄纪作在马罗河上游的北加人民军总部武装基地,和第二省国内来的同志,及第二省边区的第二支队同志会师。10月,洪楚廷和黄纪作按计划先后开赴第三省国内和第二省边界。

1968年底 黄纪作率部队到第二省边界Bugau 地区,成立领导中心的10.26战斗队、3.30战斗队、,117战斗队,共三个战斗队。着重处理和设法去西部和林和贵会面,商讨党军大事,在1969-1971一直为此努力,并付出惨痛代价。

1969年开始,国内的武装活动迅速发展。第三省方面至1973年成邦江和谈,大小战斗41次,毙伤敌军144人,缴获5件新式武器。

1969年﹣1973年,约200多次大小战斗,毙伤敌人约700多名,缴获枪支约几十把,到1973年底,已活动于砂拉越的几个主要省份(第二、  三、六、七和第四省的部分地区),第三省的民族区也有相当广泛的活动,武装力量也发展到约900多名(其中有少数是伊班同胞)。

1970 年 敦拉萨 新经济政策 实施制度化的系统性种族分配。

1970年2月24日 政府军在古晋怒诺半岛开展“巨网行动”。

1970年4月30日 古春辉在第四省实务迪营地因叛徒出卖受包围时,被警长徐炜枪击牺牲,其余6位同志被捕。第四省革命运动结束。

1970年7月7日 砂拉越人民联合党王其辉、杨国斯、沈庆鸿在古晋和拉查克、嘉化峇巴、雅谷会面,接受和土著党共组联合政府的建议,隔天保守党也加入联合政府。北共第一局反对人联参政。

1970年8月22日到11月初,北加人民军第三支队拉让江下游军区武工队面对最严重的74天的24小时戒严。

1971年5月袁悦凌从马来亚调来接任砂拉越政治部主任。

1971年8月 执政当局在第三省展开Ops Ngayau (猎头行动)、Ops Sarak (离婚行动),对付拉让江流域武装抗争力量,把69座长屋6579名伊邦人,迁移到Nanga Skuau 、Nanga Jagau、Nanga Ngungun、Rantau Panjai、Nanga Tada 共5个伊邦“新村”,以断绝武装抗争力量取得土著群众的支持。

1972年3月26日 拉让江流域被宣布为联邦特区,成立由首席部长雅谷、首席执行官詹文友、政治部主任袁悦凌 组成 RASCOM 拉让保安司令部,直接向首相负责。同时,加强军事力量,全面分割、围堵、追剿行动。

1972年5月27日 黄纪作努力了4年,终于联络上砂拉越人民游击队第三中队 。1972年8月抵达海口区端必腊与林和贵进行会议。这是继1965年坤甸9.19会议七年后的,几经曲折,才得以召开的北加共产党东西两部,第二局与第一局在一起的中央会议。会议结束后,黄纪作就决定设法到第三省和洪楚廷联络,可是经过一年的努力,仍然无法实现到第三省的目标。终于发生了1973年10月在成邦江的和平谈判事件。

1972年9月22日 在诗巫开展 “诛达行动” 逮捕50位知名人士,包括多位拿督和一位丹斯里在内的29名富豪巨贾、医生、会计师等,以切断武装抗争力量在诗巫的经济来源。

1973年初 在诗巫市和郊区 进行 Operation Putit 对付、瓦解 9.30特工队和诗巫市委(21人中被削除18人)。

1973年7月6日 古晋六哩拘留营被拘留者写信向《国际宽恕委员会》投诉自1962年到1973年,十一年来 无数次的迫害。
 
1973年起开始走向武装抗马走向低潮。

1973年10月18日,北加里曼丹人民军主任兼政委黄纪作 与砂拉越政府首席部长雅谷和平谈判,在成邦江签订《斯里阿曼谅解备忘录》。
在“出多留少” 策略的指引下,于1973年至 1974年初,约有582人分批离开了部队,武装抗马斗争遭到了严重挫折。

1974年1月12日 印共西加省委书记苏菲安在坤甸 Sungei Kelambu 地区被叛徒出卖而牺牲,印尼西加人民武装抗争从1967年4月开始,坚持战斗,历时7年,至此结束。

1974年3月4日 《斯里阿曼和平协议》於古晋向一百多位本地和国际媒体记者宣布。

1974年后 洪楚廷率第三省121人,继续留在森林武装斗争,第一省张亚华等52人,总共173人。

1974年3月9日 文铭权在北京发表《三九声明》,指称斯里阿曼和谈是错误的,号召同志们坚持斗争。

1977年9月13-19 洪楚廷 在拉让江中游进行「9.19会议」通过《重新建立武装斗争基地决议》

1977年12月11日 最后一批政治拘留者走出扣留营。

1978年3月到1984年底 六年里,北加人民军克服困难,先后在国内和印尼建立多个基地,有效地保存了革命力量。

1980年3月 古晋三个新村最后解除了限制。

1984年2月12日 王连贵按照 边区会议决定,正式组建东北突击队。(1971年,OMT武工队宣委王连贵即已派吴松美等人三次向东北挺进,第三次远到达斗宣传,1973年在越过格闽纳河时驳火折回,1980年俞诗东、吴松美、再到Kemena 、Belaga 宣传,这些都为1984年开启的向东北成功挺进,做了先期工作)

1987年3月 以俞诗东和刘华荣为首的东北突击队 历经3年,行程2400余哩,向十数个民族宣传。4月再出发,到1989年底听到马共和谈才回返。

1989年12月2日 马共、泰国、马来西亚, 三方在合艾签署《和平协议》结束了长达四十年的武装斗争。

1989年12月间 报章报导文铭权和政府接触进行和谈。

1989年12月15日 砂政府向洪楚廷建议和平谈判 结束对抗。诗巫卢友爱 收到政治部主任林应良寄来的5张通行证。

1990年1月15日 卢友爱、洪楚廷会唔后,派卢於4月24日到丁查河和王连贵商量后,确定准备和谈。随后,进行了长达10个月的8轮谈判。

1990年10月17日 坚持到最后的52位北加人民军委派 洪楚廷、王连贵、卢友爱、俞诗东、Serijin Anak Ubong、 阮赛兰、乌峇(本南族)等7位代表,出席古晋正式签署《1990年和平协议》仪式。

1990年10月20日 《马来西亚政府、北加里曼丹人民军 联合公报》公布。至此,长达27年的北加人民爱国武装抗马斗争终止。在此期间,约八百位年轻而英勇的爱砂拉越志士献出了最宝贵的生命。

后话:

1969-2012 马来亚主导的联邦国会还数十次修改通过不利于沙、砂的联邦宪法。诸如:
1969 年 11 月 3 日扩展《1966 年大陆架法(第 83 号法案)》和 《1966 年石油开采法(第 93号法案)》到沙巴和砂拉越,..... 等等

各位亲爱的砂拉越同胞,在看完了上述任人宰割的粗略编年史,在六十年后的今天,您是否会有什么新的启发?

Mahathir and his cronies

*LAPORAN WIKILEAKS MENDEDAHKAN SIMPANAN TETAP KELUARGA DAN KRONI MAHATHIR DI BANK ISRAEL, SINGAPURA.*

FW: WikiLeaks Releases Secret Bank Accounts of Mahathir's family and his cronies
rotary district conference 2011-2012
1/7/11 Ananda Pillai.

*THE THIEF & HIS FAMILY*

Subject: WikiLeaks Releases Secret Bank Accounts of Mahathir's family and his cronies

*FIXED DEPOSIT ACCOUNTS OF MAHATHIR'S WIFE AND 5 OF HIS CHILDREN AS WELL AS HIS CRONIES*

The information regarding the *Fixed Deposit Accounts* of Mahathir's wife and 3 of his children are as below.
These accounts were opened at an Israeli Singapore-based bank in the neighboring country of Singapore .

*The bank is ISRAELI NATIONAL BANK.*
That vast amount of monies could have been derived through the following:
i. Deposited by an agent of the Israeli Government or any other foreign government.
ii. Derived from various companies of Mahathir's cronies.
iii. Or could be part of the RM1Bil missing from UMNO's account which Anwar Ibrahim brought up before he was dismissed from UMNO.

Details of accounts are as follow:

Family of Dr. Mahathir:

*1. Name : Ms Siti Hasmah Bte Mohamed Ali*
Post : Wife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D 173596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3 years
Account No : GB-6921-4212- 712 (F)
*Amount : USD 6,65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19/03/95
Date of Maturity : 19/03/98
(Maturity continuity to 19/03/2001)

*2. Name : Ms Siti Hasmah Bte Mohamed Ali*
Post : Wife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D 173596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3 years
Account No : AGF-2192-2442- 722-(X)
*Amount : USD 4,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25/06/95
Date of Maturity : 25/06/98
(Maturity continued to 25/06/2001)
(Extension interest agreed upon)

*3. Name : Ms Siti Hasmah Bte Mohamed Ali*
Post : Wife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D 173596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3 years
Account No : DD-3919-714- 271-(A)
*Amount : USD 5,5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06/12/95
Date of Maturity : 06/12/98

*4. Name : Ms Siti Hasmah Bte Mohamed Ali*
Post : Wife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D 173596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3 years
Account No : FA-4196-2493- 313 (A)
*Amount : USD 8,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09/06/97
Date of Maturity : 09/06/00

*5. Name : Ms Siti Hasmah Bte Mohamed Ali*
Post : Wife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D 173596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3 years
Account No : FB-5614-1499- 515 (C)
*Amount : USD 9,8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12/11/97
Date of Maturity : 12/11/2000

*6. Name : Ms Siti Hasmah Bte Mohamed Ali*
Post : Wife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D 173596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3 years
Account No : CE-2418-7172- 492 (E)
*Amount : USD 5,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07/03/98
Date of Maturity : 07/03/01

*7. Name : Ms Marina Bte Mahathir*
Post : Daughter ; Malaysia AIDS Council President
Passport No. : R 671918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3 years
Account No : C-719-418-210 (M)
*Amount : USD 13,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17/06/96
Date of Maturity : 17/06/99

*8. Name : Ms Marina Bte Mahathir*
Post : Daughter ; Malaysia AIDS Council President
Passport No. : R 671918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3 years
Account No : F-817-200-11 (C)
*Amount : USD 12,5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03/12/96
Date of Maturity : 03/12/99

*9. Name : Ms Marina Bte Mahathir*
Post : Daughter ; Malaysia AIDS Council President
Passport No. : R 671918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5 years
Account No : G-211-922-718- 2 (D)
*Amount : USD 15,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12/07/97
Date of Maturity : 12/07/02

*10. Name : Mr Mokhzani Bin Mahathir*
Post : Son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R 719325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3 years
Account No : M-3121-3149- 512 (D)
*Amount : USD 7,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03/12/95
Date of Maturity : 03/12/98

*11. Name : Mr Mokhzani Bin Mahathir*
Post : Son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R 719325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3 years
Account No : DA-9159-7211- 819 (M)
*Amount : USD 4,5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20/05/96
Date of Maturity : 20/05/99

*12. Name : Mr Mokhzani Bin Mahathir*
Post : Son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R 719325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3 years
Account No : ME-3138-5144- 219 (A)
*Amount : USD 10,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08/09/97
Date of Maturity : 08/09/00

*13. Name : Mr Mokhzani Bin Mahathir*
Post : Son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R 719325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Current Account
Account No : A-7213-4441- 223 (MB)
*Amount : USD 15,5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11/12/97
Withdrawal : USD 5,000,000.00 on 10/02/98
Cheque No. F2912718
Deposit : USD 9,500,000.00
*Last Balance : USD 19,500,000.00*

*14. Name : Mr Mokhzani Bin Mahathir*
Post : Son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R 719325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1 years
Account No : F-3518-3279- 441 (ND)
*Amount : USD 10,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08/09/98
Date of Maturity : 08/09/99

*15. Name : Mr Mokhzani Bin Mahathir*
Post : Son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R 719325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1 years
Account No : F-3532-3310- 501 (NG)
*Amount : USD 15,5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21/09/98
Date of Maturity : 21/09/99

*16. Name : Mr Mirzan Bin Mahathir*
Post : Son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R 914315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3 years
Account No : LA-5716-3919- 862 (C)
*Amount : USD 15,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16/08/96
Date of Maturity : 16/08/99

*17. Name : Mr Mirzan Bin Mahathir*
Post : Son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R 914315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2 years
Account No : CM-6983-7419- 365 (F)
*Amount : S $ 10,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29/06/97
Date of Maturity : 29/06/99

*18. Name : Mr Mirzan Bin Mahathir*
Post : Son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R 914315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2 years
Account No : JE-8145-6073- 396 (L)
*Amount : S$ 5,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15/11/97
Date of Maturity : 15/11/99

*19. Name : Mr Mirzan Bin Mahathir*
Post : Son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R 914315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3 years
Account No : YE-3909-2616- 398 (M)
*Amount : S $ 10,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25/11/97
Date of Maturity : 25/11/00

*20. Name : Mr Mirzan Bin Mahathir*
Post : Son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R 914315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1 years
Account No : G-7051-3996- 521 (EC)
*Amount : USD 12,5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26/09/98
Date of Maturity : 26/09/99

*21. Name : Mr Mukhriz Bin Mahathir*
Post : Son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R 639296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3 years
Account No : CF-3711-5681- 742 (G)
*Amount : S$ 7,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06/07/96
Date of Maturity : 06/07/99

*22. Name : Mr Mukhriz Bin Mahathir*
Post : Son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R 639296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2 years
Account No : M-2074-6219- 332 (E)
*Amount : USD 8,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05/06/97
Date of Maturity : 05/06/99

*23. Name : Mr Mukhriz Bin Mahathir*
Post : Son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R 639296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3 years
Account No : DL-6074-3691- 7785 (E)
*Amount : USD 3,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26/09/97
Date of Maturity : 26/09/00

*24. Name : Ms Melinda Bte Mahathir*
Post : Daughter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R 697339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2 years
Account No : EX-6965-7718- 396 (D)
*Amount : USD 15,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19/11/97
Date of Maturity : 19/11/99

*25. Name : Ms Melinda Bte Mahathir*
Post : Daughter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R 697339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2 years
Account No : FN-1799-6673- 983 (M)
*Amount : S$ 10,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21/01/98
Date of Maturity : 21/01/00

*TOTAL: USD 199.45 MILLION AND S$42,000,000. 00 IN FIXED DEPOSIT*

Ponder on the amount and think for yourself how could they have acquired these vast amount of wealth just being
the wife and children of the PM of Malaysia.

*CRONIES WEALTH: BROTHER IN-LAW OF MAHATHIR*

*1. Name : Mr. Hashim Bin Mohamed Ali*
Post : Brother-in-law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C 341872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2 years
Account No : BB-1792-5126- 2197-14 (XD)
*Amount : USD 6,6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14/12/96
Date of Maturity : 14/12/98

*2. Name : Mr. Hashim Bin Mohamed Ali*
Post : Brother-in-law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C 341872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3 years
Account No : MG-3014-2132- 5188-19 (NF)
*Amount : USD 11,5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16/05/97
Date of Maturity : 16/05/00

*3. Name : Mr. Hashim Bin Mohamed Ali*
Post : Brother-in-law of Prime Minister
Passport No. : C 341872 (M)
Bank : Israeli National Bank
Type of Account : Fixed Deposit (Foreign Currency)
2 years
Account No : NE-5179-2212- 6125-42 (CE)
*Amount : USD 5,00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18/06/98
Date of Maturity : 18/06/00

*TOTAL: USD 23,100,00.00*

Date of opening account : 03/12/96
Date of Maturity : 03/1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