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阵】陈海德:签了ICERD表明立场
ICERD自1969年1月在联合国生效始,旨在谴责一切形式的种族、宗教和民族仇恨和行为,必须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加以防止。除了较有爭议的第14条条文,即「允许各缔约方承认委员会(CERD)有权听取个人对於侵犯公约所保障权利的投诉」或许与绝大部分签约国主权干预有所牴触,而不被承认外,连中国这个受人权问题缠身的国家,不仅是签约国,而且还是CERD的委员之一。
全世界目前未签署也未批准的国家,除了少数主权爭议国如台湾和西撒哈拉,就只剩下安哥拉、缅甸、朝鲜和我国,以及太平洋的零星岛屿国家。西撒哈拉和台湾虽有主权,却因领土爭议之故,非会员即便想签署亦不得其们尚可理解。那么,一直標榜多元族群、民主国家的马来西亚,与安哥拉、缅甸、朝鲜並列就诡异了(若不把零星岛国列入)。
敦马曾响应人道课题
安哥拉內乱至今,相信无从搭理;诸如朝鲜、缅甸者,前者不必赘言,缅甸的人权问题,连我国甚至都插上一脚,为被驱赶和屠杀罗兴亚人仗义。荒谬的是,我国竟然不是ICERD的签署国,名不正言不顺之余,大马究竟有何顏面,能在国际上斥责和批判他国的族群衝突与宗教歧视等人道议题?
老马在执政22年期间,曾长期涉入国际上的各类人道议题,如在波黑战爭期间派出维和部队,甚至表扬过曼德拉反对种族隔离的抗爭精神,在国际上我国是走在前方,竭力於各项联合国等国际事务的。
几个月前正当我国换新天时,有国人发动网上联署,称马哈迪是我国「曼德拉」,应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提名,听起来可笑,却也无不可。老马要如何证明自己不是昔日的狗熊,而是全民英雄,ICERD的初步签署和缔约迫在眉睫,无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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