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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4 August 2016

陈各唱:通过司法索权 S4S要争取公投法



陈各唱:通过司法索权 S4S要争取公投

(古晋3日讯)砂拉越人的砂拉越(S4S)全砂发言人义工陈各昌代表团队重申,S4S争取的是公投法,而不是独立公投。

他今日透过文告表示﹐该团队要求设立公投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砂拉越人在宪法下的权益。

年所发动30万人签名请愿,所有合格的请愿名单和律师签署的请愿诉求已经在7月份提交首长办公室。而请愿书里面也清楚列明:S4S要求砂拉越政府设立公投 法,一旦任何在宪法或者法令条文的修改,必须获得全砂人民公投通过,才可以同意修改。而不是让区区八十几位议员决定,现阶段的做法虽然符合司法程序,但是 并不民主,人民没有权力制衡政府在代表砂拉越人民对于捍卫权益的妥协。

他指出﹐首长阿迪南也在722庆典当日,认同S4S团队争取砂拉越自主权的诉求。同样的,S4S团队现阶段并不鼓吹脱离联邦,而是在司法程序上除了要向联邦索取失去的权益,同时也要提升民主的开放。

特别在公投法的立场,团队要的是一个可以确保任何关于砂拉越的宪法条款,在没有获得人民同意之下绝对不能妥协的由政府去接受折损砂拉越利益的协议。

现任首长勇于捍卫和争取砂拉越的权益,不代表下一任首长同样也可以坚守立场。因此在司法程序上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是有必要的。

必要设完善司法制度
他称﹐因为让首长一个人去决定两百六十多万的命运不是民主的做法,唯有两百六十万人民自己公投决定自己的命运那个才是民主的做法。

唯有砂拉越人才可以保护砂拉越的权益,可以轮替的政府并不能真正捍卫砂拉越的权益。历史已经清楚告诉我们,就算是砂拉越人担任的行政长官,也可能在利益驱使或者种种压力之下对联邦妥协。

何况那些以马来亚为党中央的外来政党,他们更加不可能捍卫砂拉越的权益,因为就连党内小小的事务都需要经过吉隆坡的总部批准。尽管是砂拉越人的团队,在行 政上还是被马来亚遥控和捆绑。因此S4S诉求的不是一两个可以捍卫权益的砂拉越的政治人物,S4S要的是可以让全部砂拉越人民主确定的一套机制,这就是设 立公投法最大的目的。

他表示﹐砂拉越的课题,已经不是S4S在主导或者其他组织在鼓吹任何脱离的思潮。就是因为联邦政府一手造成的局面,砂拉越的未来是继续留在联邦还是人民起义,最大的关键就是联邦政府的态度。

不论有没有S4S的存在,人民厌恶联邦政府的思维始终会萌芽,因为联邦政府在从砂拉越人身上榨取利益自肥的时候,就已经在砂拉越人心中埋下了这个怨恨的种子。


My comments:

我的想法和看法;看法和想法 就是脱离才是解决一切纠擦不清,乱78糟的关系和继续被掠夺和剥削的最佳途径。 只要我们砂拉越人一疏忽,UMNO-BN 或未来其他政党跟本地政党[通奸],再多的公投救得了砂拉越吗? 我真的不知道。 目前为此,我只希望大家能向这S4S团队sehati-sejiwa捍卫砂拉越。 还有跟我一样。 2018 所谓[国选]不去投票了。 大家都不去投票,看[UMNO-BN]本地和马来亚的霸权怎么玩得下去。 还有什么办法和方法比这种办法和方法更厉害。

可是,有多少人有足够思考和纪律不要再[自投罗网]继续投入那种[玩臭和做假]的游戏再 玩下去。 砂拉越的任何问题不是靠所谓的[国选]去解决。53年被侵略和剥削,还掠夺100% 证明这是我们砂拉越XXX,不论是朝野,尤其在朝跟联邦[通奸]出卖砂拉越。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我是越看越清楚;越听越发怒;越想越震惊 ;越来越感受到被侵略和殖民。现在,越来越多人已经是对马来亚霸权和本地的霸权是到达[忍无可忍]的地步。 我们有认知的,心中的炸弹,不知道已经抛了多少次。  UMNO-BN政党已经在很多人的心目已经面目全非。 UMNO-BN在我们砂拉越未来历史中是承载着[种种和丛丛负能量]象征。 今天UMNO-BN-PBB。。。。所享受的不义物资荣华富贵,有一天他们要享受是对等的羞耻侮辱和踏贱。这就是这世间的永恒不变的律法。  这就是叫[因果]  我这个人是100% 相信有时限的[因果报应]

今天NajibTunRazak头插入的那个深不见底的金坑。这是[因果报应]的一种。 这是Najib阿爸种下不良[因果]Najib现在的处境是吊在半空中,我真的不知道他会不会感到难受和难堪。 他的声誉是100%[遗臭万万年/万古流臭]还不止。
 

Wednesday, 3 August 2016

徐丽娜﹕把砂沙称为“州” 砂民须质疑下放权力诚意

(本报古晋30日讯)砂革新党主席徐丽娜表示﹐如果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真正有诚意下放权力给砂拉越及接受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他必须立刻废除联邦宪法第354法令第2项条文。

她称﹐如果没有这么做﹐显示他表示支持下放权力给砂拉越之举只是一项政治手段。

徐丽娜今天在一篇文告中这么表示。她说﹕“对那些不了解联邦宪法第354法令第2项条文的砂拉越年轻人﹐该项于1976年8月27日在国会通过的条文﹐是把砂拉越及沙巴降级为马来西亚联邦的州属地位。”

她指出﹐该条文的通过触犯了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并违反了马来西亚契约的精神。

她表示﹐到目前为止﹐首相一直都在其讲词中﹐把砂拉越及沙巴称为“州”。因此﹐砂拉越人民必须质疑其下放权力的诚意。

因此﹐她促请砂拉越及沙巴政府要求废除联邦宪法第354法令第2项2条文﹐以重新给予砂拉越及沙巴于马来西亚契约下的地位。

她说﹕“如果联邦政府同意废除该条文﹐它显示联邦政府真正有诚意下放权力给砂拉越。”

她认为﹐砂拉越政府不断表示拿回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权力需要时间是很荒唐﹐并忽略了砂拉越人民。

“我们在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下的权力于60及70年代逐一被‘偷窃’﹐导致联邦宪法第354法令第2项条文被通过。我们为何还需要逐步要求夺回我们原有的权力呢﹖为何不立刻要求归还我们原有的权力﹖”

My comments:


2781976年在所谓的[国会]通过把砂沙两个成员国降级为[]根本就是违宪的做法。违反[国际公约] 现在,我们砂沙两个成员国自己要争气点。 第一步,就是拒绝去参加2018 所谓的[国选]。大家都不去选举。 砂沙两国不就先否定砂沙是州的地位。霸权就玩不下去了。  记得不要先自己被违宪的法令绑手绑脚。法令是死的,人是活的。 法令的价值是便利群众不是奴役人民。 不要向霸权[俯首称臣],自我贬低。主不主权在我们人民的手中。


那些权利是我们砂沙的。书信告知就好了。 别的自立自主自治,不要老是争取霸权的意愿。主权就是砂沙政府敢敢去做符合砂沙两国的事。限定联邦政府的界限。 这世界就是在我们自己的手中。 过去霸权所做所为已经到来了尽头。 他们不能再来一次了。 现在,就是我们敢敢的去实行沙砂两国自己应该做的[有益当地人民的好事]。现在,我看到的主权的问题%,联邦不是主要的问题。 砂沙两成员政府要不要当家做主而已。

就按照MA63 我们砂沙两国就可以逐渐去进行我们的主权了。 真的不是等霸权点头说OK 这还要慢慢再等50+年。 记得3542条文在2781976年在霸权的威胁下,还有砂沙两国政客的贪婪下做出违反国际公约。这是很严重的事。还要凶什么? 要我们跟你们拼吗? 我们没有武器,只要我们有勇气。 按照MA63条约,主权就在我们手中。

On your mark!  Get set! Go!    By law, we follow the MA63 Agreements and whatever the changes made not to the benefits of Sarawak and Sabah during all these years in the federation, we reject them flatly.  We should be prepared to appeal to the United Nations for protection.  That’s it.  Sahati-sejiwa, we Sarawakians and Sabahans should prepare ourselves for whatever the outcome.

Don’t think like a fool.  Behave like a fool and to be treated like a fool.

马希迪:若与联邦法令出现矛盾 沙护鲨法令恐无效



马希迪:若与联邦法令出现矛盾 沙护鲨法令恐无

(本报亚庇2日讯)沙巴州旅游、文化及环境部长拿督马希迪曼俊表示,即使沙巴州自行修宪保护鲨鱼,但若州法令与联邦法令出现矛盾,州法令将有可能被宣布无效

马希迪是针对联邦农业及农基工业部长拿督沙比里表示,虽然联邦政府无意修改联邦渔业法,但若州政府有意修宪,大可自行进行,联邦不会加以阻拦一事,如此回应

马希迪说,该部门的官员已拟定了相关法令,并考虑到在我国,联邦法令是最至高无上的

「若州要自行修宪立法,就要确保有关法令不会与现今在沙巴州实行的联邦渔业法产生矛盾。

「理由很简单,因为联邦法令的地位是超越州法令的。
「任何人若在州法令下被控告,若与联邦法令起了冲突,他可以申请法庭宣判有关法令无效。

「因此,若沙巴要修法保育鲨鱼,就必须先修改联邦的渔业法令。

他补充,在一些法令下,沙巴不受限制,有权拟定本身的法令
沙巴潜水天堂之美称享誉国际,但因仙本那海域频频传出鲨鱼被捕杀新闻,沙巴州政府承受一定的压力,要立法保育鲨鱼,但阿末沙比里表示,没有这个必要,况且濒危的鲨鱼品种只占少部份

他说,沙巴若要修法保育鲨鱼,大可自行修法,但联邦法令保持不变,因为沙巴有本身的渔业局,并不受联邦管制

My comments:
沙巴如果再继续让这些思维的部长们当家,沙巴的希望在哪儿? 联邦政府的宪法是违反联邦合伙的条约。也可以说处处违宪。  可是这些部长先生,小姐和女士们/XXX,不管是在朝或野的都想尽方法奉行违宪 或不合理的法令。
保护鲨鱼人人有责。 法令存在的价值在哪儿? 不合法,情和理的法令,早就该去除。人民可以不遵守。 而这些可是这些部长先生,小姐和女士们只关心[做对的事]是否违反[霸权的法令] 如果,人民还是无知的任由这些XXX来决定,沙巴,可怜的沙巴就这样腐败再腐败下去。 这是沙政府要敢敢肯定的稳稳踏出去当家做主。不是老是联邦法令,不管合不合理, 是否有违反MA63 条约。

把砂沙两国变成州是违反[国际公约]这些XXX有没有看到。

It is idiotict to uphold the unconstitutional acts as if they were lawful.  The federal government has made numeral unlawful changes as against Malaysia Agreement 1963.  I wonder and I doubt why every ministers, be they from the ruling party or opposition pact want to uphold these unlawful acts like lawful acts.   If I can only use one word to describe, i.e “Shame”.

Sabah has come to such deplorable conditions because of the Sabahan BN traitors as they have been so submissive to the rule of the Malayan UMNO-BN autocrats since the era of Tun Razak, Najib;s apa or earlier. 

Saturday, 23 July 2016

房保德:巫统为首 联邦图掩盖砂史实

(本报诗巫22日讯) 砂独联代表房保德在发言时指摘巫统为首的联邦政府,企图消灭砂拉越的历史,不要让砂人民知道更多砂拉越的历史。

他说,砂拉越本来就是一个国家,在1841年由布律克建国,在100年后被日军占领,在1946年转让给英国,在各地独立的声浪中,英国让砂拉越独立。

他于今早由肯雅兰全民党主办,人民公正党,砂独大联盟、PANAS协办“722庆祝砂拉越独立日”上称,砂拉越在参组马来西亚后,被西马?夺,因此,砂拉越虽然独立,但是,是否有其独立的内涵,砂拉越在名义上是独立,是一个独立个体,参组马来西亚,是否有意义?

房保德表示,砂独立50多年,没有一条象样的高速,而西马则有超过2万公里的高速,难道砂州没有天然资源吗?更严重的是,砂州许多乡区居民,生活在贫穷线下。

他也指马来西亚的贪腐严重,在巫统主导下的政府,把马来西亚弄到快要垮台,砂*国人民必须要有心理准备,马来西亚将面对垮台的一天,届时,砂*国人民要怎样做。

他说,1999年东帝汶独立公投及2014年苏克兰独立公投,可以成为砂拉越参考的对象。

林展鹏:百年历史记载 砂非州属是国家

(本报诗巫22日讯) 由肯雅兰全民党主办,人民公正党,砂独大联盟、PANAS协办“722庆祝砂拉越独立日”,肯雅兰全民党副主席林展鹏表示,砂拉越自1841年来就是一个国家。

他 说,175年前的1841年英国人詹姆士布律克从汶莱苏丹手里拿到砂拉越河流域统治权立国之后, 继续向东向北以征讨达雅人的反抗为籍口,先后从汶莱苏丹手里拿到砂隆河流域,鲁巴河流域、拉让江流域、乌也木胶万年烟流域、达岛民都鲁流域、巴南河流域、 林梦河老越河流域一共12万4千平方公里的土地,这就是今天砂越的来源。

他说,在我们世代以来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地,1841年以来我们就已经是一个国家,虽然是英国人建立的国家,我们有自己的军队,有自己的货币,有受到世界上许多国家承认的政权,而且在1963年是和沙巴、新加坡、马来亚联合邦四个区域共同组成马来西亚。

他 说,1963年7月9日,英国政府、马来亚政府、砂拉越政府、北婆罗洲( 沙巴) 政府及新加坡在英国伦敦共同签署了《1963马来西亚契约》( MA63),砂拉越首席部长拿督巴丁宜丹斯里阿迪南沙登于今年6月15日中午在砂拉越立法会议上进行总结时说,砂拉越是在1963年7月22日取得自治权 力,而有关日期目前已被砂政府宣布为砂拉越日。

首席部长阿迪南特别郑重地重提砂拉越第一任首席部长丹斯里拿督阿玛史蒂芬加隆宁甘在1963 年9月16日于中央广场宣读的《 砂独立宣言》,在这份《 独立宣言》里声明:砂脱离殖民政府的统治,砂人民将自治,并能够全面主宰自身的命运,《砂独立宣言》 也明确说明:”砂拉越、北婆罗洲、新加坡将与马来亚联邦结成联邦”

他也指到葛波特调查团(Cobbold Commission Survey)于1962年2月2到3月20来砂调查,调查报告结论是:

1/3人口,强烈支持参组马来西亚、
1/3人口在有保护措施的条件下支持、
1/3人口选择独立或是暂时性的英国管制

英国与马来亚政府就组” Inter- Governmental Committee”,确保砂沙在极有保证下组织一个新的联邦。

1963年成自治地区
1963 年5月英女皇二世签署了一项法令,确保砂拉越在马来西亚联邦内,成为一个自治( self- governing) 地区,砂拉越在1963年7月22日,由当时英女王委任的砂拉越最后一位总督亚历山大瓦特爵士( Sir Alexander Waddell) 乘着白色舢舨离开阿斯达纳宫(Astana)到砂拉越河的对岸,亲手将砂拉越的政权移交给砂拉越子民,我们当时第一位首席部长史蒂芬加隆宁甘,这象征砂拉 越的独立和一个拥有主权的国。

独立后国防、外交、财政、内政等事务仍由英国政府所掌管,再逐渐转移给砂拉越主权国政府,但是,当时马来亚以及英国政府为了要仓促组成马来西亚联邦,这个移交过程没有实现,违法越人民权益。

他 说,“马来西亚计划” 从一开始就按英国人的时间表来运作,要在1963年8月31日马来亚独立日成立,但,由于计划出来后,遭遇到五邦人民,特别是北婆三邦人民强烈反对,同时 也遭到邻国的印尼、菲律宾反对,国际、国内舆论普遍谴责“马来西亚计划” 是新殖民主义产物,在强大内外压力下,1963年5月,东姑在东京与印尼总统苏加诺和菲律宾总统马克斯举行会谈,决定于6月7日在马尼拉举行马来亚、印 尼、菲律宾三国外长会议,会后,继举行三国首脑高峰会议,三大巨头同意,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前,先由联合国秘书长任一个民意调查团来调查砂、汶、北婆人民意 愿( 也就是人民的自决权)

可是,同年7月8日,东姑却违背上述三国首脑会议的决定,“率先”在英国人安排下在伦敦签署了“马来西亚协 定”,次日( 9日),英国再安排砂拉越、北婆、汶莱“代表”前来签署(汶莱苏丹临时决定不参与签署)“马来西亚协定”,由当时代表砂拉越人民到英国伦敦签署马来西亚合 约(MA63)的是当时砂拉越的司法部长Pike(英国人)、敦朱加、阿邦慕斯达化、林鹏寿及阿邦哈志奥本。

时至8月31日,联合国调查团之调查告迟迟未公布,原定马来西亚成立计划不得已延后。 调查报告于9月14日(砂拉越时间晚上10时半)公布,仅隔一天,即16日就迫不及待宣布马来西亚成立,成立后,马来西亚建国日即国庆日却定于马来亚联合邦独立日的8月31日。

东姑宣布马来西亚计划
砂拉越与北婆罗洲(现称沙巴)、新加坡及马来亚联合邦,终于共同组织联邦,一个新国度马来西亚。

他 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出现两个阵营,一方是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阵营,另一方是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两个敌对阵营展开了激烈的斗 争,他们各自按自己的战略目标和利益摆开战场,一场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控制和反控制,颠覆和反颠覆的大搏斗,持续形成了为期四十年的世界冷战格局。

“东南亚地处战略要地,尤其是马六甲海峡是国际海上生命线,其周围地区是战略要地,而且天然资源丰富,这些地区被帝国主义、殖民者视为不可丧失的和不可掉失其影响力的区域。”

1951年初,英国驻东南亚最高专员麦唐纳提出建立一个“马来西亚联邦”之概念,此作为英国未来退出东南亚的“替代统治工具”,这样,英国人就着手了以“马来西亚联邦”的概念作为新殖民主义蓝本进行谋划。

1961年5月27日,东姑公开宣布”马来西亚计划”
“马 来西亚计划”是将马来亚半岛、新加坡、砂拉越、北婆罗州( 沙巴)、汶莱合并成一个国家,后来因汶莱对石油利益方面问题不妥协,在签署“马来西亚计划” 之际,苏丹赛夫丁临时决定不参加签署,另一方面,马来西亚成立后第三年( 1965年),新加坡李光耀政府与马来亚东姑政权发生政治权力斗争,最终在不能调和下,获得英国人同意之后,新加坡与1965年8月9日宣布退出马来西亚 联邦,这样马来西亚联邦本由五邦合并,只剩下三邦合并了。

林展鹏指出,砂拉越已故国会及立法议员兼部长黄金明在多次场合都强调砂拉越不是加入(enter),而是与北婆(今沙巴)、新加坡及马来亚组织(Formed)马来西亚。

砂权利渐渐消散
在官方的文件中,有关马来西亚联邦的组合中也都是用formation,federated,promulgated等字眼。
 马来西亚成立至今,已经长达53年,在立法会议上,阿迪南重申在马来西亚日,砂拉越是摆脱英殖民政府的统治,但却不是成为马来亚的殖民地。

他说:“砂拉越乃是一个同意共组马来西亚联邦的自治之邦。”
阿迪南也在立法议会上说,1963马来西亚契约,概括了砂拉越与沙巴参组马来西亚的条件,并做出了保障砂拉越与沙巴特别权益的规定,
以确保砂拉越与沙巴不会成为前马来亚联邦的一州。

今天砂拉越人不是在意56天短暂的所谓独立,而是53年漫长的权利消散。

所以,一砂拉越现在是国还是州?
马来西亚联邦乃是由四个国家签署马来西亚1963年合约而成立的,所以马来西亚1963年合约是高过联邦宪法的,任何绕过马来西亚1963年合约而做的修改都是不合法和无效的。

马来西亚1963合约只能透过签署国之间的谈判下才能做修改,因此,联邦议会在1976年8月27日透过修改联邦宪法而剥夺了砂拉越的国家地位,把砂拉越贬为州是不合法的,所以,砂拉越是一个主权国家,而不是一个州!

所以今天我们身为砂拉越的子民有义务教育我们的孩子,我们的下一代,我们砂拉越不是州,我们砂拉越是主权独立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