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Powered By Blogger

Sunday, 9 February 2025

砂政府接受PDA74被质疑为错误理由

*砂拉越政府接受1974年PDA《石油发展法令* *》被质疑为错误的理由* 
( *深度探索* 09-02-2025)

砂拉越政府接受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PDA)的争议主要涉及法律效力、州权与资源分配的复杂博弈。以下是这一决策被质疑为“错误”的核心原因:

 1. **法律效力存疑:PDA的制定背景与合法性争议**
   1974年PDA通过时,马来西亚仍处于1969年“513事件”后延续的紧急状态(直到2011年才解除)。砂拉越政府认为,PDA在紧急状态下制定,其合法性可能因紧急状态的结束而受到挑战。砂首席部长阿邦佐哈里明确表示,紧急状态解除后,PDA是否仍然有效需重新讨论。此外,砂拉越主张其1958年《石油开采条例》(OMO)在PDA颁布前已赋予其资源管理权,而PDA作为联邦法律并未完全取代州法律,两者应“并存”。

 2. **经济利益受损:资源控制权与收入分配不公**
   - **液化天然气(LNG)控制权丧失**:尽管2025年砂拉越与联邦达成协议,承认砂石油公司(Petros)为天然气聚合商,但液化天然气的管辖权仍归国油(Petronas)。由于LNG是砂拉越油气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出口的90%),砂拉越仅能控制液化石油气(LPG),这被视为对经济主权的重大让步。
   - **石油税比例过低**:砂拉越长期仅获得5%的石油开采税,远低于其要求的20%。尽管砂拉越贡献了全国大部分的石油和52.7%的天然气储量,但PDA框架下资源收益大部分流向马来亚联邦,加剧了经济不平等。

 3. **砂拉越领土领海权与联邦宪法争议:领海边界与资源主权**
   - **领海边界争议**:砂拉越依据1954年《砂拉越(边界调整)枢密令》主张其领海范围包括大陆架(延伸至200海里),而联邦政府通过2012年《领海法案》将砂领海限制为3海里。PDA赋予国油对大陆架资源的专有权,直接削弱了砂拉越的宪法权利(联邦宪法规定州边界变更需州议会同意)。
   - **联邦与砂拉越权益冲突**:砂拉越认为PDA违反了联邦宪法中“州对土地和资源拥有立法权”的原则,尤其是颁发勘探许可的权力。砂盟领袖多次强调,砂拉越加入马来西亚时的权益在联邦化过程中被逐步侵蚀。

 4. **政治妥协与民意反弹**
   2025年砂拉越与联邦达成的协议中,砂政府承认PDA的有效性,并同意国油在砂作业无需额外准证。这一妥协被反对党批评为“第二次出卖权益”(第一次为1974年PDA通过)。砂拉越民间舆论指出,协议未解决核心问题,反而巩固了国油的垄断地位,引发民众对政府“政治交易”的质疑。

5. **历史权利与国际法的挑战**
   砂拉越主张其大陆架资源主权基于殖民时期的法律文件,而联邦政府则以国际法(如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据,强调资源归属国家整体。法律专家指出,砂拉越的诉求需通过法院裁决明确,但联邦政府倾向于谈判而非司法途径,导致争议悬而未决。

 *总结* 
砂拉越接受PDA的争议本质是联邦与砂拉越在资源控制、法律解释及历史权利上的深层矛盾。批评者认为,接受PDA不仅损害了砂拉越的经济利益和宪法权利,也未能解决其作为马来西亚成立时的“平等伙伴”地位被削弱的根本问题。未来,这一争议可能继续通过法律诉讼或政治谈判寻求平衡。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